立法院的「土法煉鋼」造成嚴重的體系問題,導致此「鋼」成分堪虞,犖犖大者如下:一、應該廢黨鞭,讓所有的立法委員活起來!來源探索:A.憲法: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
91年前,大獨裁者希特勒透過議會多數,將授權給他自己的《授權法》包裝成冠冕堂皇《解除人民與帝國苦難法》,在議會通過。於是1933年3月納粹黨取得議會多數,接著透過修憲,授權總理不必經由議會,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當時的總理就是由總統興登堡任命的希特勒。從此以後,德國的威瑪共和國(Weimar Repub
立法院藍、白立委在一片爭議聲中,強行修正增定刑法分則編第5章之1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上的公務員採廣義,除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身分公務員外,尚包括受委託的委託公務員。所有
近期國會出現許多爭議,有人說國會改革是希望擴大調查權並推動委員會中心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又有人說,以前民進黨為國會多數黨的時期,也有很多法案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那這跟現在的爭議有什麼差別?▶ 一個法案提出之後,會經過「程序委員會」確認,然後送到院會「一讀」,主要就是朗讀標題、說明提案旨
在中國對我國進行兩天大規模軍事演習後,賴總統28日親赴花蓮視察陸、海、空各軍種的國軍部隊,賴總統不僅致贈加菜金,鼓勵部隊士氣,還與國軍代表共進午餐;此次視察彰顯了賴總統在面對中國軍事威脅時的堅定立場,同時也強調賴總統保家衛國的決心與國軍官兵亦同。
立法院藍白兩黨以極不符合比例原則(法案內容與過程的爭議性高,但討論時間短、社會共識低)的狀況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強推具有高度爭議、涉及立法院擴權、甚至本質上改變憲政秩序的「國會五法」,未來將使憲政運作進入更不確定與更多僵局的風險。制度對政治運作的規範,目的是降低憲政運作的不確定性,並且解決可能的僵局。
如今的「不分區立委」席次,若非淪為大黨當作酬庸或塞人的工具,就是被小黨當成「商品」作為利益交換的用途。國會目前的亂象,一大部份就是從這些無法罷免的「不分區立委」而來。百年大業的立法與看緊人民荷包的審核預算等這麼重要的工作,怎麼可以任由大黨亂塞人、小黨拿去賣?
一九五○年代,胡適先生留在對岸的兒子發表對胡適的批判文章,胡適先生受訪時回應:「比言論自由更基本的自由是沉默的自由,中國人連沉默的自由都沒有,我的兒子做的是一個最好的證明。」江南的蔣經國傳也曾記載,當蔣在蘇聯留學時,亦曾於中俄交惡之際在報刊發表詆毀父親的公開信。當今日再檢視這些過往事件,一般人應該不
WHA不邀請台灣已經行之有年。挖邦交國也沒有震撼作用的對象了。拿台灣企業開刀,由於中國經濟自身難保,也是投鼠忌器,遠東、富士康的招數再用,對外資進退自是負面作用。另一方面,美中關係低檔盤旋,美中台三角,儼然成了美台堅若磐石對付中國的銳角三角形。習近平的中國夢,要把台灣當皇冠上璀璨的珍珠,挑戰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