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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龜山區1處社區3樓住戶何姓女子,在社區大門裝設1支監視器拍攝住戶進出畫面、3樓住家鐵窗裝設2支監視器拍向巷口,同棟樓2樓住戶蔡姓女子認為,她出門時間、每天穿著都被監視器拍下,認為何女此舉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向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請求排除侵害,法官昨天裁定,何女須拆除3支攝影機,並賠償1萬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