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一月的時候寫了一篇文章叫做「生存與發展」,這段文章的重點如下:台灣半導體的產業是天時、地利、人和才能夠有今天,而且付出很多的代價,台灣的工程師絕大部分都非常刻苦耐勞,穿著所謂的兔子裝或是太空衣,在無塵室裡面工作,是為了保護晶圓,能夠最大化產品的良率。
在近期中國對台灣的多重攻勢中,無論是軍事威脅還是認知作戰,都不斷變本加厲。台灣人民必須認清這一事實,並積極強化國防能力,才能有效應對這場持續不斷的挑戰。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中國的多層次攻勢。解放軍前少校駕快艇闖入淡水河口,高價收買網紅拍片宣傳,透過「海峽論壇」籠絡台灣政商各界,以及招攬退伍軍人參與「黃
新聞報導:「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遵守,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提請立法院覆議與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兩者互不相斥傅總召這話看在我們教憲法的老師眼中, 實在錯愕。真希望有人能提醒傅總召一句:「覆議與聲請大法官
網路聲量已大不如前的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又再發表骸人言論,批評賴清德就極具爭議的所謂「國會改革」法案提出釋憲是「毀憲亂政」,更稱歷史上國家的滅亡不是因為天災或瘟疫,而是因為瘋狂領導人所致,並以希特勒作為例子,此番言論明顯是影射賴清德為希特勒,及後還進一步反駁稱希特勒是經由「民主憲政體制」產生。無獨有
近期媒體報導中國官媒記者疑似介入臺灣電視臺政論節目製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這不僅僅是新聞媒體的問題,更牽涉到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中共透過媒體滲透、影響輿論風向,試圖塑造對自己有利的國際和兩岸形象,是其一貫的手段,臺灣作為民主國家,必須嚴肅對待此事,採取適當措施反制中共的滲透,同時國際社會也應共
極權主義國家如共產中國,人民沒有自由可言,他們僅有的自由是可以依黨意隨時限縮,所以唯一的自由是信任黨的領導,連不信任的自由也沒有。民主自由的社會則是透過法律的基本規範,人人平等享有自由與相同權利、義務,定期改選代表自己意志的各級民意代表以組成有權的議會、成立有能的政府,並透過司法保障個人權利與國家制
美國財政部日前發布一份草案,要求美國須在半導體、微電子、量子計算及人工智慧等領域實施監管,禁止或限制中共在該項技術領域的投資,預計OpenAI將於7月9日終止對中國大陸地區提供API的服務,此舉將嚴重打擊中共的模組公司,沒有核心技術的公司若未能找到替代方案,將被市場淘汰,另中共許多大模型公司將自主研
有立委在質詢國科會,有關全台科學園區於地震後設備恢復率,並要求其提供資料,致引發爭議。這也連帶牽動國會改革法案在總統公布實施後,對於企業機敏資料,到底如何保障之大問題。對於侵害營業秘密者,除有民事賠償責任外,依據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惟此罪屬告訴乃論,會使被害企業,以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打算聲請釋憲,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表示「全世界有覆議制度的國家,不曾有過提出覆議失敗之後,再去聲請釋憲,全世界沒有這種先例」云云。楊說,覆議也是一個制衡手段,覆議失敗就是要接受,不能不接受,還想去憲法法院翻盤。但楊又稱「全世界各國憲法中,只有愛沙尼亞,是有在憲
「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美國國務院強烈譴責中方破壞穩定、升高情勢的言行,再度敦促中方與台灣進行有意義的對話。相形之下,藍白的反應更顯得胳臂往外彎。馬英九呼籲,賴總統改變「新兩國論」台獨路線。怪了,一九四九,毛澤東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搞「兩國論」的不正是老毛?朱立
目前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兩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此項立法院向人民「開罰單」(罰鍰處分)之法理依據何在?且其救濟程序,要求人民走行政訴訟途徑,有違憲之虞,值得探究。
看見中國都市和道路等基礎建設拆建迅速,規劃完善宏偉,就誤以為台灣落後,其實不然。此因雙方制度不同,中國全部土地房產皆屬國有,人民只有使用權,國家可輕易收回,不必徵收協調就拆建迅速,又由政府出資,方便整體規劃,宏偉新穎。而台灣私產的土地建物,若要建設必須自己出資,自己找建設公司拆建。若是合建,就須協調
記者陳杉榮柯文哲的台灣民眾黨是一個很特殊的政黨,八席民眾黨立委生雞蛋不容易,放雞屎卻簡單,黃國昌協助傅崐萁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就是典型的放雞屎,幾個月來搞得立法院臭烘烘,並引起社會劇烈反感,行政院提覆議被藍白聯手否決,顯見不管民眾黨怎麼辯解,白黨就是藍黨的附庸。如果民眾黨不儘快改弦易轍,獨立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