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週五大張旗鼓,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此二十二條文件,凸顯中國意圖恐嚇台灣人民,侵犯台灣獨立主權,悖離雙方互不隸屬的事實。台灣人從這一文件,可看透中國絕非法治國家,法律只是一黨專政之下,用以專制統治的工具;與這樣的國家交流,不論旅遊觀光、投資經商、
前立憲民主黨參議院議員蓮舫,在六月初宣布投入東京都知事選舉,挑戰現任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的三連霸。筆者在爬梳蓮舫的經歷時,有幾個有趣的發現,跟各位分享。✅ 中華民國承認台灣人在日治時期是日本籍蓮舫的祖母陳杏村出生於新竹,是日治時期的服裝設計師兼商人,在台北與上海都有其事業。陳杏村因為戰時曾捐贈日本陸
中國日前多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所謂的法律基礎。然而,雖然荒謬,但事實上它可以影響所有台灣人。首先,中國並非法治國家,如何定義「台獨」、「分裂國家」,並不需要有任何明文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說「來立法院聽證的民眾,都是有涉及跟政府相關有勾結,立法院立案調查,來這裡作證,作證怎麼可以帶律師?當然要經過會議主席同意!」,重點在於,到立法院聽證的民眾(證人)是否都是「跟政府有勾結」之人?在我國司法偵審程序中,證人固然不能委請律師陪同,被告(當事人)才可委請律師陪同,傅崐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