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是否在網路上看到很多詐騙廣告?尤其詐團會冒用財經界知名公眾人士博取民眾的信任,假借公益免費教學投資股票、虛擬通貨、期貨、外匯及基金等名義,吸引民眾加入LINE投資群組,再進而行詐,刑事警察局特別於165全民防騙官網,增設檢舉詐騙廣告平台,提供民眾檢舉這些廣告,警方收到檢舉資料後,會儘速通報平台業
網路電商平台交易愈來愈活絡,但民眾因不熟悉法律規定容易觸法,屏東縣在短短9個月已有20多位民眾在網路無照販賣防蚊液、殺蟲劑等環境用藥被查獲送辦,並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處罰6~30萬元罰鍰,請民眾要別注意。屏東縣環保局表示,民眾透過網路電商平台來購物或拍賣相當普遍,許多民眾在不知法令情況下
應在源頭控管 避免連帶賠償傷及無辜行政院會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要求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憂心,雖然草案目的在規範跨境大型數位平台,但國內網路媒體恐怕也會面臨法律風險,呼籲推動廣告投放「白名單」機制。
為遏止投資詐騙廣告,立法院財委會昨審查「投信投顧法」相關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有投資廣告「六大禁止行為」、「三大新措施」及「三項免除連帶責任」;但因主管機關與朝野立委之間各有不同意見,經討論後,決議全案保留、送院會朝野協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考量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多透過網路投放不實廣告方式誤導投
為遏止投資詐騙廣告,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投信投顧法」相關修正案,此次修法有投資廣告「6大禁止行為」、「3大新措施」及「3項免除連帶責任」;不過,由於主管機關與朝野立委之間各有不同意見,經討論後,決議全案保留、送院會朝野協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考量近年網路投資詐騙猖獗,多透過網路投放不實廣告方式
行政院院會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今(3日)由立法院財委會審查,要求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平台業者若違規刊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憂心,雖然草案目的在規範跨境大型數位平台,但國內網路媒體恐怕也會面臨法律風險。
桃園市有被害人誤入詐騙集團「假投資真詐財」陷阱,詐團食髓知味繼續行騙,35歲陳姓男子1日西裝筆挺出面取款,瞥見手上鈔票竟是「冥地銀行」,回神已被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員警包圍,警方訊後依詐欺罪嫌將他移送法辦。警方表示,埔子所上月底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到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真詐財的方式騙取財物,且已交付2
26歲混血女星中條彩未自模特兒出身,多次霸榜「日本最理想女星身材」,她今(1)在IG大方宣布婚訊,和圈外男友結婚,好友水原希子、小關裕太等人都點讚;經紀公司強調中條彩未沒懷孕,已和男方同居,婚後會繼續工作。中條彩未和鈴木亮平於2021年合作日劇《TOKYO MER~行動急診室~》,後來少有演出,她今
高市戴姓婦人認為台股賺錢太慢,誤信詐騙集團網路廣告,加入LINE投資教學,前往鳳山區一間銀行匯款30萬元,準備境外投資成為海外大神,行員發現她是匯到個人帳戶,報警合力阻詐30萬元,保住戴婦辛苦積蓄。警方調查,戴姓婦人(70歲)透過網路廣告,加入投資顧問老師LINE好友,對方稱教學操作投資海外公司,自
為遏止網路投資詐騙,最近行政院祭出「打詐三法」,包括修法要求網路平台業者採實名制執行廣告審查,否則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就實務面,光靠平台業者把關,恐難收具體成效,仍應進一步設立專法或修法找出網路平台的主管機關,且訂出相關罰則,才是阻絕網路詐騙廣告的治本之道。
士林地院審結范立達等3人被控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案,法官指出,歐銻銻、斯翠明兩家公司替愛奇藝影音平台進行廣告銷售等業務活動,並不屬於修正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所規定的「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從事業務活動」範圍,且檢方舉證無法認定兩家公司受北京愛奇藝公司實質經營、控制,今日諭知范等3人無罪。士林地檢
新北市刑警大隊將「台版柬埔寨」背後集團刨根,內政部長林右昌於今上午10時30分前往新北市刑大頒獎,他提及「詐騙3樣態」,並表示行政院已提出修法提高詐騙刑度,另「網路廣告實名制」也是努力方向,最重要的還是有賴警方加大查緝力度、廣度、深度。林右昌解釋,「詐騙3樣態」 財損最嚴重是投資詐騙, 案件也最多,
基隆市顏姓男子十日前往新北市汐止區超商ATM提領六千元普發現金,發現已被人登記在他人的帳戶內,系統檢核未領成,這起全國首例的普發六千元現金盜領未遂案經警方追查,顏男曾透過網路借貸,導致個資外洩,循登記帳戶揪出幕後盜用個資的姚女及王男,依涉犯詐欺、洗錢防制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兩人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
為防堵投資詐騙廣告,金管會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主要有兩層把關、三大機制及六大禁止行為;但因數位中介法等相關法案未完成修法,不僅沒有主管機關,也無直接開罰網路平台的法源依據,若民眾誤信網路投資詐騙廣告而導致虧損,目前只能透過司法途徑要求損賠。
主要鎖定大型數位平台業者Google、Meta、Line等為防堵投資詐騙廣告,金管會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祭出「實名制」、「下架制」與「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等新規;至於規範對象是否包括報紙或廣電媒體的數位平台,可分為四種態樣情境,若由大型數位平台(例如Google)投放在各電子報,規範責任在
證期局官員坦言,因「數位中介法」卡關,無法確定數位平台主管機關,遭假冒的名人或遭詐騙的投資人只能透過司法訴訟來維護權益,「僅修正投信投顧法的監理力道並不夠」;立委賴瑞隆呼籲,應盡速研議制定台灣版「數位服務法」,要求網路平台落地、透過「源頭」打擊網路詐騙廣告,才能保護民眾財產與個資。
行政院今天公布「防詐三法」,其中,金管會負責修訂「投信投顧法」,包括投資廣告內容禁止6大行為,刊登者必須採「實名制」及違規「廣告下架」,力拼本會期過關;金管會要求網路平台業者落實廣告審查,否則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為貫徹有價證券投資或業務招攬之網路廣告資訊透明公開,
網路廣告詐騙氾濫,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13)日呼籲,行政院應於1個月內找出專責的主管機關,數發部也應納管網路廣告業者,並研議制定台灣版「數位服務法」,要求網路平台落地、配合廣告實名制、建立檢舉下架等措施。賴瑞隆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近6年詐騙犯罪金額與案件持續增加,網路購物詐騙與投資詐欺高居詐欺案類型
台北市一起建案廣告宣傳內有交誼廳及迎賓大廳,但被人發現該些處所的使用執照竟是停車場,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公平會認定廣告與使用執照確實不符,虛偽不實引人錯誤,決議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裁罰建商200萬元、廣告商60萬元。兩廠商不服,興訟抗罰,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網路社群媒體假名人詐騙投資廣告橫行,早已積累諸多民怨。本月上旬,金管會邀集相關機關與Google、Meta等跨國業者開會協商,除宣示將建立官民聯繫管道外,並決定若由政府舉報不實的投資廣告,Meta臉書最快會在八至二十四小時內下架,Google也承諾儘快下架。這個遲來的一步,可望稍微舒緩社群平台投資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