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的本質是擴大自己的權力、約束外人,特別是對於被質詢的官員、被邀出席聽證會的官員及社會人士、被要求提供資料的公私單位,明定不得有拒絕行為,或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資料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其有違反者,科以刑罰(適用於官員)、或行政罰(罰鍰)。在行政院覆議未成及大法官釋憲前,筆者期望立委們理性問政
效法國會擴權法案 議員要求簽署支持 盧未回應國會擴權法案廿八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等人廿九日在市議會,詢問台中市長盧秀燕是否支持台中市議會比照立法院藐視國會罪,訂「藐視議會罪」,盧秀燕正面回應,尊重議會及議員意見,「會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