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是哈佛法學博士,老是自稱依法行事,為何仍有多數民眾不相信司法的公正性,認為當前司法已成為藍營追殺異己的工具?司法的貞操蒙塵,從大的方面來看,最近檢方突然大發神威,關押進看所守的湊巧都是前朝官員、綠營縣市長、阿扁親信幕僚,讓人實在不能不懷疑當前司法確實辦綠不辦藍。而且,操作手法如此粗糙,這麼明目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跟所有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媽媽一樣,每天張羅著一家大小吃的、穿的、用的。但是這些天一進大賣場,真不知該如何採買。架上斗大的「政府檢驗合格」字樣,一樣讓我沒有信心。這個政府是台灣人民選出的政府,還是海峽對岸的政府?而合格是指多少ppm的容許值以下的合格?還是在老舊儀器測不出的狀態下合
這些日子為了扁珍家庭匯錢國外的事件,讓關心台灣的朋友鬱悶難消。容我先講個美國政治笑話解解悶吧!話說有一個共和黨助選員挨家挨戶去拉票,拉到一戶支持民主黨的家庭。應門的小伙子拒絕道:「不,我不能投給共和黨,我父親和祖父都是民主黨員,所以我也一定投民主黨的票。」
執政才九十多天,馬政府的無能與蠻橫一再獲得印證。馬政府的無能,在於自稱準備好了,但面對通膨惡化,內需不振,經濟發展停滯,竟束手無策,只能以尊重市場機制之名,掩飾毫無對策的窘境。但此一無能之政府,對付政敵,卻又手段高明,像武林高手,招招都要讓對手斃命。換言之,對綠營的整肅,變成馬政府的唯一政績。只會清
昨是今非嘆為何 親痛仇快感錯愕黨難當前支持者 忠義相挺護國格檢調查扁大動作 恰似強盜捉小偷珍扁巨款匯海外 老K陣營有沒有扁家貪腐咎自取 本土價值遭扭曲只今唯有託明月 莫為台灣照溝渠昔自詡台灣之子 叱吒一時風光期營私舞弊國外聚 台灣母親淚淋漓
前第一家庭的海外存款醜聞所引發的風暴,有一位朋友說,這是上演強盜捉小偷的戲碼,仔細觀察,的確越來越像。因為現在已得到證明的事實,是阿扁家在國外的確有巨額存款;再就是必須清查這些巨款的來源。前者是道德問題、政治問題、法律問題;後者是法律問題。
台南縣私立希望之家,五二○之後政府已積欠他們兩個月社福補助款,以致積欠員工兩個月薪資。基隆有三兄妹,家貧餓到去撿水果攤爛水果充饑,被當小偷送至警局。高雄市豆腐公會調漲一板豆腐二十元,被行政院公平會以聯合壟斷,開罰二十萬元。但是,每次油價調漲時,中油和台塑只差兩個小時,調漲同樣的價錢,未見公平會開罰。
我住在日本三十五年,只有在五、六年前被偷過一次,而小偷竟然是兩個年輕的中國人。他們可能是跳機或偷渡進入日本,經常從大阪開車上高速公路到鄰近縣巿的公寓團地去偷劫,這種傳言經常聽到(可能不只這一組,還可能有地盤之分),附近住家也頻頻被偷數個月,卻互相不知道,直到警察抓到小偷來通知才相互知道。主要是因為日
中國國民黨立院黨鞭費鴻泰利用國會「一黨獨裁」之勢,帶著財委會主席羅明財及立委陳杰、羅淑蕾挾持財政部長何志欽排闥直闖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總部;藉「會勘」之名行「踢館」之實,而且是計畫下的行事,不但二十人巴士事先備妥,另一立委林益世適時預備擔架;結果造成「四個笨蛋事件」。
費鴻泰等行為,就侵入住宅等,已構成刑法第三○六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或建築物之罪名。就妨害長昌總部人員辦公,構成同法第三○四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之罪名。就謝欣霓等之受傷,也構成同法第二七七條之傷害罪名。就拿長昌總部之資料,構成同法第三二○條第一項竊盜罪名。而自己犯罪,反控告他人
在台中生活、在台中工作,在電視上看到台中市長胡志強接受訪問說他:「我的座車被砸這不是重點(作者按:當然不是),重點是這種情況是不是已經到了市民無法忍受的程度了?」天啊,市長,請問您是在問誰?這正是我們想問你的話呀!你知道我們早已無法忍受敗壞的治安與崎嶇的道路了嗎?但瞧您說得一副「義憤填膺」卻又事不關
媒體治國真的可怕!從台北看天下更是悲哀!發生於苗栗縣後龍鎮豐富里的非法爆竹工廠爆炸案,電視新聞記者竟然急著要從遠坐在台北立法院接受質詢的中央官員口中得到即時的回應,真讓人不知所云。似乎執掌全國事務的內政部長與警政署長,在那一天突然變成苗栗縣後龍鎮的里長;而執掌全國立法事務的立法委員,放著法案審查大事
謝長廷在呂秀蓮、游錫 、陳唐山之特別費被起訴,而他和蘇貞昌獲不起訴處分時,很快就發表他若當選總統將大赦特別費,以免耗費司法資源和社會成本,擔心癱瘓司法機關維護正義機能,還說一個機制讓首長菁英變成犯罪嫌疑人,應反省過去的行政慣例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中引用了宋代公使錢與公用錢的例證。將公使錢與特別費併觀,恐怕係筆者首先提出。當時筆者主要是指陳:特別費類似宋代公使錢或公用錢等名目,係傳統官僚體制的遺存,易造成公用與私用上的認知混淆,亦可能動輒得咎。因而希望台灣在由威權轉型為民主體制的過程中,不要如同皇權時代視官僚為小偷,以各種
媒體報導承辦力霸掏空案的審判長當庭發飆,大罵金管會和金檢局,算是什麼主管機關…。如以上報導屬實,不禁教人有如下想法欲言。在台灣社會中下階層,一旦小偷被逮,往往慘遭圍毆或辱罵,敝人一直以為這是知識水準較低者才會有此類舉動,不料,台灣的司法系統似乎也出現類似現象。繼先前某檢察官對被告痛罵三字經之後,這次
「職業學生」的帽子像幽靈般纏在馬英九頭上摘不下來,過三十多年了,無論是替馬英九「造神」的書,如羊曉東的《人生長跑》或曾一豪的《少年》/《前傳》,也無論「八卦」、「消閒」的刊物訪問馬英九,一定免不了觸及此一疑案。儘管言之鑿鑿,也儘管當初在哈佛大學被馬英九「傷害」的留學生指證歷歷,都因為缺乏「直接證據」
世道真的變了?一向迫害別人的國民黨,最近老是呼天搶地,「哀爸叫母」,控訴民進黨政治迫害,讓它無法找到黨產的買家。這像不像小偷罵警察迫害,讓他無法銷贓?這種作賊喊捉賊的行徑,真是囂張。世道變的還不止如此。過去誰看過左派份子,會為威權統治的遺孽與錯誤辯護,偏偏在台灣我們就看到所謂的左派文人,在幫不當黨產
發現小偷行竊也不可聲張,以免妨害他得手,這是甚麼法律和法官?用這個比喻,應可說明高雄市長選舉案一審宣判有違反言論自由、違憲之虞。選舉時,兩造候選人言論及行為,其目的都在促使對手不當選、自己當選,只要不是以「非法」之手段,縱使以選舉花招去引發新聞擴散效果,而使人民得到更廣泛正確資訊,用於投票時斟酌,在
郝市長您好,自我上任保安里里長以來,接收到的資源僅有一台電腦、壞了好幾支的里監視器、里廣播器。以前蘭州派出所還在的時候,保安里竊盜事件還沒那麼嚴重,現在幾乎都是「每日一件」,里民成立自救巡守隊巡守,但依舊無法遏止小偷惡行。上次在里長研習營中,郝市長您向里長們承諾,將結合警政系統一起打擊犯罪,而未來里
TVBS出包後,舉國沸騰。李濤說,要跪下來接受國人的指責,要趴下來傾聽人民的聲音。言猶在耳,其後的新聞報導,卻是要拖其他同業下水,企圖以天下烏鴉一般黑,來稀釋自己的罪過。當謙卑成了謊言,其背後的傲慢,便不彰而顯。李濤傲慢的諉過心態,大家是不是有點眼熟?沒錯,前陣子馬英九被特別費案叮得滿頭包時,不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