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九日,中國外交部發表〈九八一鑽井平台作業:越南的挑釁和中國的立場〉。明明針對越南,北京卻以一九五八年發表的〈關於領海的聲明〉為附件,殊可怪也。〈一九五八聲明〉中,北京不僅主張南海各島嶼的領土與領海主權 (第一點)、涵蓋台澎金馬(第二點),也否認一九五八年第一版海洋法公約「領海的無害通過權」(第三
本月七日賴清德在中國談台獨,台灣一片叫好,中國網民卻血脈僨張,中國有明的和暗的反應。暗的方面,六月八日中國照會聯合國要求對一百九十幾個會員國,分發它對南海主權的證明文件,本文寫明「根據一系列國際文件」,基本上是「開羅宣言」,表面看似講西沙,但附件二為一九五八年九月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
馬英九配合中國搞垮台灣經濟,堅持不退服貿,又推出自經區,說是要救經濟,但提出的辦法,不只使「關鍵技術外流、面臨更強市場競爭、喪失經營權」,更嚴重的是縱放中國人進來,使台灣人喪失台灣。暗渡陳倉的手法民眾不是看不懂。例如質疑六百萬新台幣中國人就可舉家移民,享受台灣的健保。「移民署長」謝立功否認,說僅能在
武則天朝有徐元慶者,因父爽為縣辱趙師韞所殺,元慶為報父仇手刃師韞然後投案自首。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於閭里,並請編入法典成為律則。陳子昂為唐初著名詩人,其對元慶乙案的奏議為則天皇帝所採,從此「誅而旌之」成為刑罰與道德的衝突解決之道。但是在儒家傳統,論語子路第三篇第六章: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
帶來台灣社會超大能量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今天將因國會議場的淨空,轉戰到全國各地去扎根經營。台灣與中國洽簽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實際內容為何?對於各行各業甚至每個人的影響又是如何?透過這次由學生所帶動的公民運動,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討論。服貿協議能否有助於改善台灣當前的經濟現況,或者根本是雪上加霜、適得其
日前馬總統在接受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專訪時強調: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國家安全問題都有因應設計;此外,三月廿七日國防部製播的莒光園地中大談服貿協議的好處,恐已涉及破壞軍隊國家化的行政中立分際。然而服貿的內容,與國家安全真的完全無關嗎?事實上,在服貿協議附件對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表中「(m)與科學技術
拜讀了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所整理的「懶人包」,號稱「比(目前流傳的)懶人包複雜一點,比經濟部Q&A簡單一點,我要講的都在裡面。」因為太懶,太簡單,變得有些話沒說清楚。我的看法與疑問如下:一、台灣相較於南韓,對外開放程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對外開放的程度)相對開放。但整個比較圖表,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涵
住家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處所,近年房屋價格持續高漲,一般年輕人省吃儉用一輩子可能也買不起房子,政府雖透過實價登錄、課徵奢侈稅等方式,但對房地產價格的抑制,效果仍然有限,為了貫徹房產交易的公平合理,誠信透明原則是非常重要的,如房屋買賣改以實坪計價,及檢附房屋履歷書做為買賣契約附件,不失為健全房市的方法。
到今天為止,由於政媒馬圈圈的刻意操弄,竟然模糊了黃世銘違法(洩密)濫權(監聽)的嚴重性,所幸公訴檢察官江貞諭給大家上了一堂什麼叫做「混淆視聽」的課。據新聞報導,她在聽完黃世銘滔滔不絕的陳述後,反問:「檢察官辦案碰到行政不法時要怎麼做?」黃卻只低頭抄筆記,不難看出「酷吏」的心虛!
北檢起訴檢察總長黃世銘,但起訴理由自我矛盾,疑為包庇共犯馬英九,罔顧法律專業與良知。北檢起訴書援引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非字第三十三號判決,逕稱「已經洩露之秘密,不為秘密之本旨」,認定黃世銘八月卅一日已對馬英九洩密,所以九月一日黃世銘第二度向馬「洩密」,不構成洩密罪;但事實上,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非字第三
觀諸北檢起訴黃世銘之新聞稿,筆者以為至少存有下述幾點問題:第一、北檢謂:「黃世銘經與總統府隨行秘書聯繫既定後,即委請楊榮宗開車搭載黃世銘前往總統官邸」,若係如此,則楊榮宗係幫助黃世銘實行洩密犯罪行為者,依刑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應論以「公務員洩密罪」及「洩漏通訊監察資料罪」之幫助犯。
針對違法監聽國會一案,檢察總長黃世銘似乎只打算道歉了事,不願下台負責,羅瑩雪在就任部長前也急著表態,認為「特偵組沒有主觀犯意」,也等於是在為日後法務部針對本案的調查,預告「黃世銘無罪」的結論。這似乎是個無懈可擊的脫罪理由,尤其是在宇昌案中劉憶如變造「附件三」意圖陷人於罪,最後卻經北檢簽結的前例來看,
王金平假處分獲准,馬「滅王計畫」暫時受挫,但鍘王之後,簽署服貿的林中森立飛中國與陳德銘見面,凸顯服貿是主因,該協議的三文件通通有問題,說明了一切。一、「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全文用了八次中國用語「訊息」,例如「補貼訊息」、「機密訊息」、「申請的訊息」、「經營的訊息」,它們是指什麼?又協議第二十二條規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失掉大陸江山,核心問題在於國共內戰,國民黨軍隊越打越少、共產黨部隊越打越多,十個共產黨官兵有三成以上來自國民黨軍隊。另一核心問題,則是共產黨潛伏在國民黨部之特工,有多少就有多少,連華北總司令傅作義女兒傅冬菊也是周恩來派去臥底的特工,傅冬菊男友竟是周恩來堂侄兒周毅之。胡忠南旁邊的秘書也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包括電信服務的開放,資訊學界擔心國家資訊安全問題,人權學界擔心隱私權、個資問題,經濟學界擔心產業衝擊問題…。事實上,電信主管單位NCC(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連要開放什麼都搞不清楚(或是刻意要唬弄台灣人民)!一、連名稱都自相矛盾:服貿協議裡標題明明是「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但真正開
「廣大興二十八號事件」發生至今(九日)已屆一個月。目前我國政府大致上與菲國政府達成一定之共識,以「刑事犯罪」為基調,交各自犯罪訴追單位偵查、審判。很明顯地,整件事情將會以「司法調查」的結果作結。可以推斷的是,當初全國甚不滿意的菲國四項回應,不會再有更令人滿意的版本出現了。另外,最能一勞永逸解決問題的
因水門案下台的美國總統尼克森,出身貧寒之家,憑自己奮鬥,從律師轉入政界,當過八年副總統,一九六○年獲提名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當時他說了一句話:我深信美國夢,因為我眼看它在我生命中應驗。美國夢,沒有明確定義,但那是相沿成習的平民夢,沒有官樣文章,不談國家民族,只見證個人自由、機會和成就。任何人在美國都
筆者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下載陸、海、空三軍從去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今年十二月十八日一年間各級單位辦理軍事裝備零附件採購,承攬廠商因各式各樣違反政府採購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犯行,除遭一至三年停權處分外,更有嚴重至處以刑罰、易科罰金等罪者計兩百三十八案次(其中海軍高達兩百案次)。其中不乏因「偽造、變造投標
陳雲林這次到台灣來簽「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表面上看起來是為台灣與中國經濟貿易提供更穩固安全的環境,而朝野政黨、各類團體也依各自立場有所批評、析述。然而依個人意見看來,其中哪些條文保障了台商?哪些條文對中國有利?其實都是細微末節。重點在於:國、共兩黨高層當前的目標,是放眼於統一,要讓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
張國城六月一日教育部召開會議,研商高中歷史教科書內容。出席者除了歷史教科用書審定委員會委員、出版社代表之外,多了位張亞中教授,他並非委員也非歷史學者,但教育部說是增聘的。又多了份會議附件,說是「民眾建議意見」,要求出版社照著修改。但這份建議書實在太離譜,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