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楷峯/研究助理、台師大台語文學系博士生我認為,一個優秀的政黨,無論是執政或在野,如果掌握的席次是相對或絕對多數,則必須積極聽取他黨的聲音,讓各政黨都能充分發表意見。尤其現在這個時代,是能夠即時轉播立法院內動態,因此想要黑箱作業,或像過去那樣突然停電,都有難度。而如果在兩大黨席次差距較小的國會中,某
充滿爭議的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引發動盪不安,接著除了覆議與釋憲外,另一個戰場就是所謂總統到立法院的國情報告是否需要答詢。過去我們都從國會質詢權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以致陷入一問一答或統問統答的困局。大家卻忘記總統的國情報告可能是一種元首權,若是屬於元首權的憲政運作邏輯,就不宜全然用行政與立法分權制衡的角
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九個條文都在規範立法院行使文件調閱的權限,然而國眾兩黨推動的修法則把章名改為「調查權之行使」,大翻修的過程除了微踩煞車,納入民進黨參採釋字第五八五號「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之職權」的再修正動議外,修正條文似已粲然大備,擁有三權分立國家賦予
國會擴權惡法,社會一片公憤,藍白趾高氣昂。立法院連人民也可以「藐視國會罪」裁罰,這是什麼「最高民意機關」!監察院聲明,部分條文已影響監察核心職能。行政院表示,將移請立法院覆議。民進黨團,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停止適用。網路流傳,針對藍白或民進黨罷免名單。但越是超穩定結構選區或不分區立委,越不擔心全國民意
近期國會出現許多爭議,有人說國會改革是希望擴大調查權並推動委員會中心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又有人說,以前民進黨為國會多數黨的時期,也有很多法案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那這跟現在的爭議有什麼差別?▶ 一個法案提出之後,會經過「程序委員會」確認,然後送到院會「一讀」,主要就是朗讀標題、說明提案旨
立法院藍白兩黨以極不符合比例原則(法案內容與過程的爭議性高,但討論時間短、社會共識低)的狀況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強推具有高度爭議、涉及立法院擴權、甚至本質上改變憲政秩序的「國會五法」,未來將使憲政運作進入更不確定與更多僵局的風險。制度對政治運作的規範,目的是降低憲政運作的不確定性,並且解決可能的僵局。
藍白聯手修國會擴權法案,程序既不正義,立法內容更有違憲之虞,造成社會劇烈動盪,十萬人上街頭反對惡法,但在野黨仍強渡關山,上週五通過二讀,本週二更強行立法,對此蠻橫手段,社會自有公評。冷靜想想,這次事件正是一種「社會集體思考」,更是公民教育的具體實現。國民黨倚仗國會的脆弱多數,加上黃國昌自甘居於藍營附
如今的「不分區立委」席次,若非淪為大黨當作酬庸或塞人的工具,就是被小黨當成「商品」作為利益交換的用途。國會目前的亂象,一大部份就是從這些無法罷免的「不分區立委」而來。百年大業的立法與看緊人民荷包的審核預算等這麼重要的工作,怎麼可以任由大黨亂塞人、小黨拿去賣?
中共於5月23-24日宣布對台實施「聯合利劍-2024A」演習,此次演習共軍組織東部戰區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兵力,重點演練聯合海空戰備警巡、奪取戰場綜合控制權、精打要害目標等科目,檢驗該戰區部隊聯合作戰能力,據該戰區發言人李熹表示,這是對「台獨」行徑的有力懲戒,亦是對外部勢力干涉挑釁的警告,然
國眾兩黨強推的藐視國會罪,加上議事過程中荒腔走板,民眾有如太陽花再現走上街頭是必然。英國國會憲政地位崇高,權力也很大,不過也不容亂用。首先,國會改革法案事茲體大,根本在國會首讀時就得將草案公開,甚至草案必須以綠皮書(Green Paper)或白皮書(White Paper)形式諮詢公眾,將立法原則講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挾著國會多數的優勢,不但無視民進黨的批評,更越過該有的立法程序強行通過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立法院朝野對立的亂象之外,更引發社會群眾的不滿聚集國會場外進行抗爭。國民黨、民眾黨假國會改革之名,卻是國會擴權之實,擴權法案是為了政治操弄之便,除了侵犯憲法規定的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