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佳菁/核稿編輯中國企業頻傳財務造假,然而此行為不僅破壞整個市場規則和誠信體系建設,醠嚴重損害人民合法權益,為展現司法對於財務造假「零容忍」,中國最高法院發佈5個財務造假典型案例,並揭露懲首惡、打幫兇,堅持「過責相當」原則等4特點。陸媒報導,法院對財務造假案件的妥善審理,關係到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
中國經濟低迷,北京當局一直敦促國有金融機構加強放款,以讓經濟重現榮景。但中國審計部門最新公布的國有金融機構審計報告顯示,中國國有金融機構陽奉陰違,大量貸款被挪作他用或空轉套利,有些貸款即貸即收,在考核前發放、考核後立即收回,形同虛增空轉,還有銀行繼續為「殭屍企業」貸款。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大陸研究室中校蘇薪名、上校江芳瑜與中校徐之心涉嫌捏造不存在的「中國情報員」,詐領上千萬元情報業務經費。士林地方法院昨依兩個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蘇各判刑五年十月、四年二月,各褫奪公權五年、四年;蘇另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刑三年六月、犯詐欺取財罪
前桃園市健行科技大學教授陳明正開設的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攬新竹縣橋樑檢測標案,未親自派檢測員至橋樑現場勘查拍照,卻授意學生以其他公司照片裁切後上傳,新竹地院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陳被判刑6月定讞。
時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大陸研究室中校蘇薪名、上校江芳瑜與中校徐之心,被檢方查出從2016年起詐領經費逾千萬台幣。士林地院考量蘇等3名被告均認罪,今依2個貪污治罪條例中「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蘇判刑5年10月、4年2月,各褫奪公權5年、4年,蘇另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刑3年6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