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由上而下依序為國土綜合開發計畫、區域計畫、直轄市、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及都市計畫,以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計畫所構成,然當中最為人詬病的即缺乏最上位的法源依據,因此,「國土計畫法」的頒布無疑是解決了最重要的法規問題。而全國國土計畫在兼顧國土保育、糧食安全、城鄉發展及地方彈性下
中國國民黨的政治作為,顯示了出於憎恨,憎恨曾經擁有的黨國絕對統治權力已喪失。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在原生地被中國共產黨革命推翻,中國國民黨挾持中華民國政府流亡來台,倖得一九四五年代表盟軍接收、據佔的台灣而存在。以殘餘中國,冷戰時代位居反共前線,勉強到一九七一年,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才被判定交給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