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南韓揭發了一起震驚全球的「N號房」事件。犯罪集團利用加密通訊軟體,創建多個聊天室,並以收費的方式向會員提供女性遭脅迫拍攝的性虐待影片,受害者中包括16名未成年者,共計74人,會員數量多達26萬人。這一事件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也讓人們開始關注網絡世界中的黑暗角落。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起社會譁然,臺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其最重恐需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偵查的過程中,黃子佼所持有之犯罪影像主要購於全臺最大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經查本網站為2012年由網友自美國租設網域,利用非法性影像(含偷拍、非合意性交等)
桃園市長張善政在選前提出「婦幼六善好」政見,包括成立婦幼局、產後憂鬱心理諮商、凍卵補助,張善政執政已年餘,婦幼局像拼裝不良的雜牌車,產後憂鬱心理諮商執行率低下,凍卵補助更有圖利廠商之嫌。翻開桃園市婦幼局一一三年施政計畫,有一大部分抄自婦幼局一一三年度婦女福利施政計畫,而這個婦女福利施政計畫,只是把原
受到傳統觀念影響,不少父母會認為管教子女是理所當然,舉凡不聽話就要打、要罵,到最近虐童事件頻傳,不得不讓我們需要好好想想父母的懲戒權界線到底在哪裡?怎樣教導子女才是正確的方式?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表示,嘉義市永安街和新榮路口前幾天有一名母親在路邊喝叱女兒下跪,照片被民眾拍照在臉書轉傳;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自己提起告訴後,法定代理人可以幫忙撤告嗎?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投縣1名年輕男子因12歲堂姪模仿他說話的表情及動作,制止無效抓狂用手掐其頸部,並將其身體提高,造成堂姪多處擦傷,憤而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名,判該男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勞動。
藝人黃子佼去(2023)年6月遭臉書《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粉專部落客指控,自己17歲時遭對方強吻、拍裸照。之後,黃子佼雖與爆料人Z小姐和解,卻遭檢警查出,黃的個人硬碟中,有上百部私密片,其中,7部含有未成年裸露內容。持片事件曝光後,黃子佼再度受各界撻伐,最近,更有K小姐爆料自己17歲時,遭
藝人黃子佼涉入持有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風波,引起社會公憤。有立委提案加重性剝削刑罰,最重可直接判處死刑、增加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罰則,並新增保安處分強制治療等。更有立委提案對於持有刑法第三一九之一及三一九之二條成年人性影像者,亦須科以刑罰;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有待衡酌。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特別是至親無辜被殺者,每逢清明,總有「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之傷悲,孰令致之﹖孰應責之?為了伸張無辜死者不幸的正義,「死刑」是必要之惡,有其繼續存在之必要。為了極小化無辜被殺的人數,以及免除民眾莫名被殺的恐懼,「死刑」是維持治安的必要手段。漢高祖劉邦占領秦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