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總會《FOUNTAIN新活水》自今年7月開始與香港《端傳媒》進行內容交換的合作,然而,在最近一篇「專訪首任文策院董事長丁曉菁:打造一個有未來感的台灣電影產業」文章,於《端傳媒》刊出後,自由工作者吳牧青於臉書提3問,讓人關注到是否文化總會正在做出錯誤的示範?
文化部今(26)宣布,原任政務次長丁曉菁轉任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董事長後,政務次長一職將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藝會)執行長彭俊亨接任。文化部表示,彭俊亨為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碩士及博士,曾三度於國藝會任職,並曾擔任基隆市文化局局長,目前除擔任國藝會執行長外,也在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育研究
《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於去年底完成立法,第一屆董監事會經行政院核定後於5月28日正式組成,並由原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轉任為文策院第一屆董事長。今日首度舉行董監事會議,並於會後進行媒體見面會,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這一步走了10年」,文策院未來將以振興產業為主要目標,打造台灣的國家文化品牌。
文化部今(29)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108年預算凍結動支報告,除了「文策院籌備相關業務」、「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等均予以解凍之外,先前被凍結8千萬的「設立台語頻道業務」也解凍。公廣集團擬於今年中籌設台語頻道,並編列4億預算,4億中有1億為補助華視製播台語節目,其餘3億為公視建置台語頻道、節
文化部公布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第一屆董監事會名單,董事長由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卸任次長職務轉任,董監事會也將於明(28)日正式組成,任期3年。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策院以行政法人形式成立,將是和文化部共同推動建構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最重要的協力夥伴。因此,借重丁曉菁在次長3年任內推動文化內容產
文化部長鄭麗君訪美,於美東時間5月22日拜會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時表示,台灣將於6月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由政府透過既有獎補助機制及國發基金近100億投資的雙軌資金,帶動民間投資及國際合資共製,積極振興文化內容產業,未來文策院將可成為台灣與國際合資共製及加速台灣文化傳播的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傳出在關懷資深藝人餐會上,遭資深藝人鄭惠中因不滿去蔣而打了一巴掌,讓在場人員與鄭麗君錯愕不已。對此事後鄭麗君在臉書寫下:【個人受辱事小,民主不容傷害】 向各位關心麗君的朋友們報告。 麗君今天出席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主辦的資深藝人春節餐會,感受到大家如同一家人、年節將近的歡樂,我也特別感
文化部長鄭麗君丟出不留任震撼彈,不僅藝術文化界人士錯愕,許多電影導演也急著跳出來喊話,導演王小棣呼籲:「這是太重要的選擇,妳的一小步,是我們的一大步!」資深導演李行表示,覺得鄭麗君做得很好,「還有一年多應該把它做完」;導演楊雅喆則說:「你讓我對政府的文化政策有了信心!請加油!」
文化部長鄭麗君丟出不留任震撼彈,藝術文化界人士急著昨(11)晚推出「文化向前走,部長不要走」公民連署,導演王小棣呼籲:「這是太重要的選擇,妳的一小步,是我們的一大步!」宋欣穎則喊:「文策院需要對的人才能做成對的模樣。請部長繼續為台灣努力」正如鄭麗君的辭職感言所說:「歷史不是一個人往前走一百步,而是一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條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表示,本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是為成立文策院進行部分條文修正,有鑑於該法自民國99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逾8年,為因應產業趨勢變化,文化部將於近期啟動修法公聽會,擴大徵詢各界意見,作為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條修正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法案三讀後,預計明(108)年上半年可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文化部表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國家隊概念振興市場,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31)日至立法院進行「全國公有與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無形文化資產之維護管理與保存」專題報告,民進黨籍立委蘇巧慧質詢時提到,台灣除了古蹟、非物質訂為文化資產,但也有非常多珍貴的電影膠捲,文資法卻沒有將影音資料列為文化資產,擔心這些珍貴的老舊影音無法保存。
文化部於去(106)年與科技部合提「跨虛實人文計算平台」計畫,第一階段成果「台灣數位模型庫(TDAL)」今天發表。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文化科技計畫的精神,是希望藉科技的力量,推動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再次升級。今天只是個開始,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運用科技的力量,重現歷史場景。
有關國片《強尼‧凱克》男主角柯宇綸遭中國大陸網友指稱是「台獨藝人」,目前該片在中國大陸的上映被擱置乙節。文化部表示,在中國大陸公布對台31項之後,發生國片《強尼‧凱克》在中國的上映被擱置一事,凸顯了兩岸文化內容產業交流之核心問題,仍在於中國大陸政府的審批制度需符合其政治意識形態,且其審批範圍已從產品
行政院今(8)日院會通過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積極推動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連結政府與民間的專業中介組織,協力提升國內文化內容的應用及產業化,形塑台灣文化品牌,以國家隊概念進軍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