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因決議過程備受爭議,超過200名執業律師聯合聲明,呼籲行政院應依憲法提出覆議,立法院應接受覆議,重啟國會改革法案討論。何謂三讀? 許多民眾在高中公民課本有學過草案要經三讀通過,再經總統公布,並於一定的期間,法案才會生效,不過三讀是哪三讀?一讀
不需要為了惡法三讀通過而沮喪,因為這是本來就知道會發生的事。從他們掌握立法權的那一天開始,就可以預期事態會走到這一步。嚴格來說,損害並不是到今天才造成,早在1月13日當天,損害就已經發生了。要沮喪,在四個多月前沮喪就好,不需要到今天才開始。
近期國會出現許多爭議,有人說國會改革是希望擴大調查權並推動委員會中心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又有人說,以前民進黨為國會多數黨的時期,也有很多法案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那這跟現在的爭議有什麼差別?▶ 一個法案提出之後,會經過「程序委員會」確認,然後送到院會「一讀」,主要就是朗讀標題、說明提案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