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眾議員十餘人搭乘海軍行政專機抵台,台美雙方低調再低調,中國則譴責再譴責,因為它知道,越低調名堂越多。而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柯比稱,國會議員搭乘美國軍機出訪,是國會代表團慣例。他還說,國會代表訪問台灣十分正常,已是今年第二次,符合美國在 「台灣關係法 」下的義務。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輕描淡寫,拜登這
近日因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佈的檔案資料,引發爭議,不僅讓促轉會的角色功能蒙塵,也讓外界憂心未來更多「黑資料」的曝光,是否進一步撕裂台灣族群與朝野政黨的和好。檢視歷史,南非轉型正義有效走出傷痛,實現「修復式正義」,值得國人借鏡。南非轉型正義,避免重蹈德國「紐倫堡模式」勝利者對加害人報復性懲罰的審判;也
羅承宗/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從2018年7月臺北地檢署以賤賣中視、中影、中廣股權以及舊黨部大樓,損害中國國民黨及中投公司利益,將該前主席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人起訴的時點起算,經3年又3個多月漫長審理,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才終於問世。按此步調,經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後,下個判
馬前總統因三中案遭北檢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三年多後,判以無罪,引發爭議,亦凸顯此類案件於司法的大問題。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的特別背信罪,法定刑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若因此有人獲利達一億元以上,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極重。惟此罪的處罰對象僅限於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故馬前總統的黨主
胡文輝中國國民黨黨產三中交易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時任黨魁的馬英九無罪,馬英九、朱立倫、國民黨等立刻砲火四射,以東廠政治迫害等汙衊性言語濫射,株連偵辦此案的檢調等,在此只反問馬、朱、中國國民黨:錢呢?此案涉及的73億元價差,就眼睜睜的被「五鬼」搬走了!
媒體報導因為立委黃國書線民案牽扯出案外案,指涉民進黨前主席江鵬堅疑似也曾是調查員,而美麗島大審時的被告,有人懷疑他們的辯護律師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云云。做為書寫兩本律師制度的筆者,甚為驚訝,想提出一些看法就教於高明。辯護律師是執政黨安排的特務,恕筆者孤陋寡聞,是無法想像的荒謬,也一定是律師界不能接受的
陳喬琪在全球武漢肺炎病毒疫情仍然嚴峻的當下,發生精神病人傷人殺人事件,的確令人驚恐不安。精神病人的傷人殺人事件並不常見,但是每次發生,總是引發非常聳動的報導。而且每次精神病人傷人殺人都會引起:司法正義與治療人權,孰輕孰重的爭論。到底要先治療?還是先審判?有人說,無病推論,不合理,有病就要先治療;也有
汪怡君/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殺害鐵路警察、對超商店員挖眼等社會新聞,怵目驚心。更令人嘆息的,是加害者失序行為背後,往往隱藏著欠缺病識感、或未接受規律治療的精神疾患。多年來的審判實務經驗顯示,因精神疾患而出現傷害他人生命身體的案件,行為人通常是處在精神疾患病情控制不佳的急性發作期。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一
不服交通或行政機關較低金額的裁罰,現制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但司法院擬修法全改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內設「地方行政訴訟庭」,因高等行政法院僅三所,恐不利當事人訴訟,筆者認為有必要再三思。若要比照地方法院,於各縣市成立「地方行政法院」,因案件量不多,應無必要性。為便利民眾行政訴訟,現制於各地院增設「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辛亥革命一一○週年揚言凡是「數典忘祖、背叛祖國、分裂國家的人,從來沒有好下場,必將遭到人民的唾棄和歷史的審判」。依筆者之見,習的這番話,臉皮不僅比城牆厚,根本可以稱霸宇宙,因為自辛亥革命以降,最會分裂中國的,非中國共產黨莫屬。
十月十日雙十節,在台灣是重要的節日。重要節日向例有諸多慶祝或紀念活動,但在眾聲喧嘩的熱鬧之中,雙十節其實反映了一個基本事實:台灣還不是正常的國家社會。照例,總統府前有大型活動,展現台灣的社會多元與軟硬實力,總統發表演說,向國內外發出重要訊息,引發各方解讀;南部港都高雄大放焰火,壯觀絢麗,這是把雙十節
朱孟庠辛亥革命跟台灣實在沒有什麼關係,台灣人卻要每年在十月十日慶祝所謂的「國慶」,不禁讓我想起年輕時的噩夢,因為就讀在總統府旁的市立師專,每年有兩個月的苦日子,魁儡般傻呆地去舉著又重又大的蔣公木牌踢正步。二0二一年時隔四十年才終於聽到國會議長能跳脫中國框架,以台灣觀點闡釋國慶新意,將台灣民主回溯至林
黃旭投書〈被征服的符號?異議中正紀念堂銅像〉,必須辯證。就從理解什麼是威權開始。戒嚴時期整個台灣不就如當代哲學巨人傅柯於《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中所提的「全景敞視」大監獄 ?透過情治系統監控人民的思想,其對權力/空間的宰制,是一點一點從生活中建構起,威權符碼無處不在,讓你規訓、麻木、馴服而內化……
報載曾姓法官審理余姓被告攜鐵棒行竊,逕自拿鐵棒敲頭,感覺「很痛」,認屬「凶器」,加重論罪。輿論有讚法官用生命辦案。然被告自製鐵棒連結彈簧,勾取夾娃娃機台內的獎品,無意持以傷人,仍論攜帶「凶器」,可見法院認定標準過度擴張。且不論以頭試棒是否合乎科學?審判中進行勘驗,被告及辯護人有權在場觀察過程並陳述意
朱孟庠高虹安立委對其出言「塔綠斑」「綠畜」「聖蟑士」在多方批評的壓下,才從拒絕道歉到勉強道歉,第一時間柯文哲更認為只是小事。「綠畜」是情緒性的字眼,太秀下限,本文不予回應。但「塔綠斑」一詞的稼接,恐是背後有計畫的陰謀,誰在背後操錯?運作分化社會?而高虹安只是無腦跟著叫,以「極權、恐怖」的符碼,稼接到
胡文輝張亞中、張治中,時隔70年,兩人都身在中國國民黨,要去跟中共「和平談判」。張治中去北京談判,結果談出了一個「投降書」,然後他就投共去了;張亞中如當選黨魁,也要去北京舉行國共和平協議談判,與虎謀皮,結果還不是和張治中一樣,送羊(台灣)入虎口(中共專制政權)?
田豐文君投書「司法改革笑死人了有感」一文,談及目前司改最大的困難點就是法律規定的「獨立審判」及「自由心證」。不少法官標新立異,拿「獨立審判」做為護身符,法官「自律」卻遙遙無期云云。其實司法改革重點之一是法官評鑑制度。而法官評鑑能夠成立,才有可能對法官懲戒。
自由時報「司法改革笑死人了」一文,對於共諜出賣國家案,最高法院竟然判決緩刑確定,嚴重打擊國軍士氣,傷害台灣民主發展。讓人難免懷疑,不少法官標新立異,拿「獨立審判」做為護身符,法官「自律」卻遙遙無期。司法改革有幾個面向,包括制度的改革、法律的改革、人民法情感的改革,以及審判者本身的改革。制度與法律改革
記者陳杉榮「收錢當共諜,答應不抵抗」,「父子檔賣台,竟緩刑定讞」!「工黨」主席鄭昭明和中校軍官兒子鄭智文充當共諜出賣國家,簽署中共武力犯台不抵抗協議書,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十月及一年,緩刑三年定讞。這就是台灣,就是號稱集全體國民意志反抗中共武力侵略的蔡英文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審判現狀!當台灣全境正舉行
石木欽案作為台灣司法史上最大的醜聞,懲戒法院三次的審理至今沒有切入案件核心,令人懷疑司法體系面對此案的決心,究竟何時才能給台灣人民一個交代?本案已三次開庭,石木欽卻從未親自到庭。本次石木欽的代理人出庭時,面對最為關鍵的購買股票出於何人之手、股票與房地產的資金來源,始終以候具狀答覆搪塞,審理進度可謂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