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楷峯/研究助理、台師大台語文學系博士生我認為,一個優秀的政黨,無論是執政或在野,如果掌握的席次是相對或絕對多數,則必須積極聽取他黨的聲音,讓各政黨都能充分發表意見。尤其現在這個時代,是能夠即時轉播立法院內動態,因此想要黑箱作業,或像過去那樣突然停電,都有難度。而如果在兩大黨席次差距較小的國會中,某
近期,中國網絡上出現了一股名為「我不急,您先!」的潮流,議題涉及上戰場、器官捐贈和房價等敏感話題,網友們普遍認為,應由專家和政府官員率先實行,普通民眾不應優先,此現象反映了中國社會對政府和精英階層的不信任,並揭示了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和挑戰;以下分五個方面探討中國可能面臨的後果,臺灣的應對策略,以及國際
一九九九年第三屆國民大會進行第五次修憲,因修憲議事程序濫用「無記名投票」,且有「散會動議未依規定優先處理」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輿論強烈反彈。當時的大法官基於憲法精神,勇於處理政治問題,以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第五次修憲內容違憲失效,彰顯「司法積極主義」。並在該解釋中確立了「民主共和國、國民主權、保障
立法院擴權牽涉違憲和反民主。國家大事不宜操之過急,而應集思廣益。立法院不尊重程序公正,已是違法,更貶低民主精神,導致內有鬧劇、外有抗議。制定新法供人民和國家遵守的政府機構,更應以身作則。台灣的五權憲法設有保護民主的制衡機制:每個權力都是獨立的,同時受其他權力的限制。調查、彈劾行政院官員的權力,其實屬
立法院藍白兩黨以極不符合比例原則(法案內容與過程的爭議性高,但討論時間短、社會共識低)的狀況下,在極短的時間內強推具有高度爭議、涉及立法院擴權、甚至本質上改變憲政秩序的「國會五法」,未來將使憲政運作進入更不確定與更多僵局的風險。制度對政治運作的規範,目的是降低憲政運作的不確定性,並且解決可能的僵局。
這次由民間團體針對藍白兩黨的惡法,發動在立法院周邊集會遊行的「青鳥行動」,發現到台灣基進黨動員的熱烈。因為基於「執政不鬧事」的政治考量,即使在野兩黨法案要強渡關山,執政的民進黨也不方便動員民眾,進行街頭的機會抗爭。台灣目前的政黨政治極度不成熟,因為我們要面對一個不懷好意的極權國家,在野的政黨自甘淪為
原本以為所謂「國會改革」是立法院在改革國會本身不夠符合「審議式民主」的程序要求,不讓國會的決策一進入「黨團協商」,人民就無法檢驗那一個政黨或那幾個立法委員跟他的意志不同,以後就可以用改選把他換掉。結果,整個國會改革竟然只在做如何讓立法院成為各憲法機關與人民的「太上機關」而努力。如此,乾脆就勇敢地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