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個民主制度需要多久?德國自1933年納粹掌權到1949年訂立基本法大概是16年。在這個期間全世界被捲入戰火,犧牲了超過6千萬人的生命。如以台灣來說,從戰後1945年國民黨軍隊佔領到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過程約47年。二二八、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受難者估計也有二十幾萬人以上。
自己提起告訴後,法定代理人可以幫忙撤告嗎?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投縣1名年輕男子因12歲堂姪模仿他說話的表情及動作,制止無效抓狂用手掐其頸部,並將其身體提高,造成堂姪多處擦傷,憤而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名,判該男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勞動。
傅崐萁當藍委帶頭大哥、黃國昌率白委側翼掩護,藍白在立院狼狽為奸、擇肥而噬、得意更猖狂!不過,就如那句俗諺︰「囂俳無落魄的久」,「濫權,瘋狂,爛尾」三部曲,將會是藍黨的最後狂舞,也恐將是白黨的最後輓歌!看藍白委得意更猖狂的醜態︰徐巧芯外洩外交部機密文件,更刻意爆料,除了攻擊台灣外交部,也無端波及捷克、
據傳總統蔡英文,將於卸任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引發贊成與反對之聲音。撇開政治上紛擾,就算蔡總統特赦,仍有法律問題存在。根據赦免法第三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只能免除其刑之執行,僅有在情節特殊下,才得以使罪刑之宣告,同為無效。故過往特赦,大多以免除刑為原則,但因罪仍存在,若行使特赦之因,乃在糾正不義
傅崐萁率領十六名藍委訪問北京,政論節目主持人譏諷說,如果將遭到逮捕一年多的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一起帶回台灣,就要支持傅崐萁爭取二○二八年總統大選國民黨提名,並且投他一票。可惜的是,傅崐萁自己斷送了角逐大位的絕佳機會,從頭到尾只敢講北京當局想聽的話,換取中共施捨小恩小惠。
藝人黃子佼去(2023)年6月遭臉書《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粉專部落客指控,自己17歲時遭對方強吻、拍裸照。之後,黃子佼雖與爆料人Z小姐和解,卻遭檢警查出,黃的個人硬碟中,有上百部私密片,其中,7部含有未成年裸露內容。持片事件曝光後,黃子佼再度受各界撻伐,最近,更有K小姐爆料自己17歲時,遭
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於二月一日就職後,政治亂象頻仍。立法院週二召開程序委員會,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包括立委、直轄市及縣(市)議員等納入國安管制人員範圍,去中國要有限制,且須在接觸特定對象時,申報來往情形及內容。結果提案遭國民黨團封殺。新國會藍白立委合計過半,磨刀霍霍主導政治議
士林地院一名李姓法官因案件壓力墜樓身亡,才引發輿論譁然,近日又傳出某法院書記官過勞,導致蕁麻疹發作,發燒住院最終敗血症併發肝腎衰竭過世。依法務部統計年報,近三年告訴、告發等刑事案件,為十年前二倍有餘。日本人口為我國五·四倍,然直接向檢察官告訴、告發之案件僅有我國四分之一,顯見如何處理我國司法濫訴問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強推下,藍白的「國會改革」法案廿案全數條文保留,期間民進黨立委提出高達四十次的「散會動議」均遭否決。民進黨團認為,藍白假改革、逐條不審查,猶如賽制不公的球賽。藍白仗勢國會過半,最後若強硬通過「藐視國會罪」及「質詢總統」等違憲法案,則大法官作為民主憲政守護者,必
藍白立委以「國會改革之名」,擬增訂「藐視國會罪」,對拒絕到立法院或說謊的官員及人民課予刑責,但藍白的「藐視國會罪」不但不符美國法精神,更有違憲疑慮。現行憲法的五權設計,已經把彈劾官員等究責機制劃分給監察權,因此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文就揭示「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
北檢日前對藝人黃子佼所涉強制猥褻等罪偵結,並以查無實證及雙方和解,而為不起訴處分。但針對持有七個兒少性影像,則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緩起訴處分,期間兩年,並須繳交一二○萬給公庫及寫悔過書,不免被質疑刑罰是否過輕。於性侵害防治法,雖已建立一套防止被害人受二次傷害的證據保全程序,但於現實面,會
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獲緩起訴,引發社會議論,陸續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演藝圈已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並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對加害者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法制面恐須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METOO被害人的權益方面,比如「追訴權時效的適度延長」亦應被重視。
上周藝人黃子佼因去年MeToo事件後遭緩起訴消息公開後,引發社會議論,陸續又有其餘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消息傳出,目前演藝圈串連發聲,連署訴求修法加重刑責與對犯罪者建檔及強制輔導治療。演藝圈跨出一步,正視兒少性剝削問題,然而單純對加害者方面加重嚴刑峻罰是否有效,恐仍需法制面的仔細評估。從另一角度而
記者陳杉榮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以「毀憲亂政」,強烈砲轟國民黨團所提國會改革擴權法案時,許多人對柯總召的批判不以為意,而當「藐視國會」罪的修法提案內容陸續曝光後,越來越多人加入討論,並發現問題非常嚴重,如果選民不加以制止,立法院將變成一隻完全不受控的「憲政怪獸」。
立法院為國會改革之推動,國民黨所提的藐視國會罪,最受矚目。惟以目前草案內容,即便不論有無違反權力分立,卻也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依據國民黨所提草案,行政官員出席立法院聽證會時,若虛偽陳述、偽造資料,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萬元以下罰金,這首先會出現的問題,即是目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僅有公聽會而無
自由時報卅月卅一日讀者投書洪孝全先生的文章「除弊不可分顏色面對戴奧辛,陳椒華人呢?」指名道姓攻擊,不得不回應「一次」。洪文全篇文章大意摘要是︰(一)、陳椒華有應做未做的事,(二)、陳椒華監督環保只問藍綠。我在此回覆如下︰本人曾於二○○○年年獲頒行政院環保署全國優等環保義工,二○○二年獲頒行政院環保署
台中龍井區鷺山段土地,被不良業者違法傾倒廢棄物,環保局受理檢舉開挖,赫然發現廢棄物中含有「世紀之毒」戴奧辛等有害物質,大量黑色粉末重達6.2公噸,3/25檢方偵結起訴,續押嫌犯。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素有「環保鐵娘子」稱號,上述事件被媒體揭露後,網友紛紛至其臉書敲碗,盼她憑藉揭發「台南爐渣案」不惜自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
中國的假民主是國際皆知,即使不斷否認卻無法掩飾事實,尤在香港治理上更暴露無遺,從一開始的五十年不變到港人治港到新《基本法》,可說是逐步侵蝕香港的民主與競爭力。再看看「見山書店」的例子,應該可以給我們更多的警惕與反思空間。「見山書店」開在香港上環一個寧靜街角,本來只是一間小型的藝文書店,但因長期遭不明
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也犯法!什麼是偽造私文書罪? 偽造私文書罪規定在刑法第十五章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究竟什麼是私文書?什麼又是公文書?刑法將文書區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公文書」規定在第1條第3項:「稱公文書者,謂公務員職務上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