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新聞︰政院將提國會擴權法案覆議 柯文哲︰民進黨「鴨霸」慣了不懂協調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擬提出覆議,不料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卻批評,民進黨8年一黨獨大,已經「鴨霸」習慣,不曉得如何跟人協調。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認為柯完全搞錯方向。她強調,憲
前台師大教授夏學理因指控教師招聘問題遭校方及校長吳正己提告加重誹謗等罪,二審獲判無罪,對此,台師大發表聲明強調,夏過去爭議甚多,提告是為免以訛傳訛致校譽受損,該判決保障言論自由,非為夏的不實指控背書,校方聘任新進教師均進行三級三審程序,無違法之虞。
前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控於26年前擔任頭份鎮長期間,涉嫌圖利棄土業者開發並販售棄土證明,一審台北地院依圖利罪判徐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2020年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仍認定徐的罪嫌不足,仍判無罪。可上訴。
林姓男子於2021年3月間行經基隆市樂利二街62巷時,因人行道上長滿青苔濕滑,導致他後仰滑倒,造成左腰及下背部扭傷、拉傷、右腕部挫傷等傷害,更引發腰薦椎椎間盤突出復發。林男質疑基隆市政府未盡路面管理責任,請求國賠193萬餘元。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市府應賠償林男106餘萬元。
立法院院會今日恐表決三讀通過有違憲疑慮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修正案。國內六十八位法律學者昨發表聯合聲明,要求相關草案退回委員會充分討論。聲明強調,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的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等問題,其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憲法第 44 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藍白兩黨這次的國會改革或謂擴權法案,可能侵犯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的職權行使,是否該啟動總統的「院際調解權」?這條原是君主立憲國家所遺留的君主調和權,做為中華民國憲法五院之間的爭端處理機制之一,固然宣示作用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國會改革」法案,被控違憲擴權,最快恐於明(28)日院會強勢表決三讀通過,引起各界疑慮。對此,目前已有39位法律學者發布聯合聲明,要求立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並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時任民眾黨立委吳欣盈等31位國民黨、民眾黨立委認為,現行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保險費等規定,導致勞工保險基金即將用罄,違反代際正義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至去年底為止,新增及修正案仍在審查中,不符「修法未果」意旨,不符合憲法訴訟法立委依行使職權提出聲請的規定,裁定不受理。
原本以為所謂「國會改革」是立法院在改革國會本身不夠符合「審議式民主」的程序要求,不讓國會的決策一進入「黨團協商」,人民就無法檢驗那一個政黨或那幾個立法委員跟他的意志不同,以後就可以用改選把他換掉。結果,整個國會改革竟然只在做如何讓立法院成為各憲法機關與人民的「太上機關」而努力。如此,乾脆就勇敢地主張
二○二○年八月因疑似長年對中國國家安全部提供美方機密資訊而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的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美國籍前探員馬玉清,廿四日於美國夏威夷聯邦地區法院正式認罪,坦承密謀收集並向中國提供國防資訊。法院若接受他和檢察官的認罪協商協議,計九月十一日宣判十年徒刑;但若不接受,恐判終身監禁。
郭顏慧/核稿編輯國民黨、民眾黨強推國會擴權法案,引發社會爭議,包含AIT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也在外媒發表連署聲明,對此表達嚴正關切。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表示,這次修法,隨著立法院的權力被擴大,國民的權利將會受到侵犯,你會相信在野黨立委堅稱修法前完全沒有和中方溝通、也沒有收到中方的指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前探員、聯邦調查局(FBI)前特約語言專家馬玉清被控擔任中國間諜至少長達10年,他今天在夏威夷檀香山聯邦法院認罪。法新社和美聯社報導,71歲的馬玉清(Alexander Yuk Ching Ma,音譯)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後來入籍美國。他自1982年開始任職於中情局,獲得可接
台積電表示,美國商務部近日已核發「經認證終端用戶」(Validated End-User, VEU)授權予台積電(南京)有限公司。這代表南京廠可望維持現狀,台積電今在技術論壇中也指出,將會持續擴增南京廠的28奈米製程產能。美國於2022年10月擴大對中國設備出口管制禁令,台積電南京廠去年取得展延1年
羅馬尼亞防毒軟體「Bitdefender Labs」研究人員22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攻擊目標和性質顯示符合中國利益」的駭客團體「不褪色海霧」(Unfading Sea Haze),至少從2018年以來開始主要鎖定軍事和政府目標,多次重獲受感染系統的存取權限,南海周邊至少8個政府和軍事實體受害。
關於立法院調查民間人士的權限,憲法法庭(大法官)之釋字第五八五號有說明「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上述說明立法院調查權必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