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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林姓取簿手認為收人頭帳戶未被發現「超強」,被南投地院法官怒斥「以犯罪為樂心態扭曲令人髮指」,將林男以「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罪」,重判2年7月,併科罰金100萬元。林姓男子在工廠擔任組長,月薪四萬元,家境小康,但被金錢迷惑,看到「收取包裹」廣告後,加入詐團擔任取簿手,收取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