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覆議案21日在立法院表決,正如同預期,藍白立委挾帶人數優勢,使得覆議案未能成功,顯然這兩個月來民眾聚集在青島東路的憤怒,仍無法撼動國民黨立委,同時也證明了國民黨與民眾黨兩黨立委可透過複製這樣的手段,未來在國會當中幾乎可以為所欲為,先是擴權,接著就是在不修憲的前提下走向極權化。
債務人的財產,是債權人債權的總擔保,此為「不變的真理」。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一○八年台抗大字第八九七號裁定意旨,認為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此號裁定一出爐,翻轉了超過一世紀,長久以來實務上的見解,吹皺了司法一池春水,亦影響諸多當
憲法的英文原意是國家結構的意思,所以常有人說它是「根本大法」,不一定有實體的一本法典,而是指國家照這個規矩運作,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寫成時,因國共戰爭立即凍結,兩蔣統治台灣真正的憲法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李登輝總統修憲後,台灣的真正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近期在台北舉行的國際電腦展,全球AI大廠的執行長們紛紛出席並肯定我國台積電等相關供應鏈是AI新時代的世界核心,更且將加碼在台投資及設立研發中心。如今台積電已躍升為全球第八大市值企業,台股市值已居全球第10大,超過德國了。當賴總統組成行政團隊正要大力興利及除弊之際,擁有最多立委席次及在全台14個縣市執
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
拜讀貴版陳宏煇「公務員考績可比照志願役規定」,該文認為公務員考績可比照志願役軍人,除特優、優等及甲上有比例限制外,甲等及甲等以下不限制比率,只要沒犯大錯,考績至少甲等,人人都可領到一個月考績獎金。過去公務員考績因無「乙等必須逾百分之廿五」的條款,導致考乙的比例微乎其微,公務員抱著只要不犯大過錯,考績
台灣自1991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戒嚴令」開始擺脫國民黨的「黨國體制」,逐步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迄今已二三十年了,但是,國民黨內還有一堆所謂的「老同志」們,仍難走出「黨國」和「黨軍」的迷夢,不知「今夕為何夕」!?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五法」;行政院則依憲法增修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已於10日內的113年6月6日的,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媒體揭示行政院七項申請理由,流於凌亂;也欠缺憲政法理的論述。筆者爰以執業律師仿照法院訴訟文書格式,將行政院覆議理由寫成聲請覆議暨聲請釋憲的憲法法庭審理理由書。希望全民共同審讀: 首先
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卅條規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對其網路廣告服務,應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身分。筆者認為未來應於子法規範「平台業者驗證委託刊播者及出資者之身分資料範圍」,應含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等個資,以免行政機關無法對違規者裁罰,而形成法律漏洞。
「我藐視國會!」成為當紅口號,這是面對國會假藉改革,破壞憲政權力分立的原則,圍聚在立法院的群眾對藍白兩黨合力任意擴權的憤怒反應。這樣的國會惡質力量竟然提出「藐視國會罪」想壓制各種不馴外力。但唾面自乾,人人皆以藐視如此國會為榮!人必自重而人重之,國會應是民主的殿堂,做為國家主人的人民怎會藐視之?問題出
依自由時報5月23日A3版「國會擴權法案『查水表條款』任何人都可能受罰」報導指出,廿一日在場外萬人抗議聲中,藍白立委挾席次優勢,於立法院院會二讀通過藐視國會及國會調查權等相關條文。民進黨立委昨(22日)抨擊,藍白定義不清的條文恫嚇人民,任何人都可能因「查水表條款」被叫去問話、被侵犯隱私,甚至捲入政治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已於十七日、廿一日院會陸續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若違
「藍」國昌力倡立法院改革,筆者原以為是要改善立法院亂象,讓立法院能更自律自持,沒想到竟是要自我擴權,以便修理行政官員,甚且還動到人民頭家的頭上,立下天理不容的條款,難怪強渡關山時不敢公開討論協商。把「擴權」說成「改革」,完全顛倒黑白、昨是今非。
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中,義正詞嚴宣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演說中賴總統並不斷使用「中華民國台灣」一詞。不得了!中國國民黨抓狂了!前總統馬英九連聲叱責「違憲」,好像他們有多麼尊重「中華民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