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
立院交通委員會將審查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領銜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傅所提花東公路建設、國六延伸到花蓮、環島高鐵等都是違憲,因立委權力是質詢及修法,立委提特別條例、預算、限期完成,侵犯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派出所是警察維護民眾生活安全的駐地,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曾幾何時,象徵治安精神的警察駐地,竟成報復恐攻宣洩的目標。繼基隆八堵派出所遭貨車衝撞,造成員警一死一傷的不幸事件後,桃園又發生歹徒持槍攻擊派出所,並與警方槍戰駁火,導致員警中彈受傷,幸無大礙。
筆者觀察高雄選區立委邱志偉,公務繁忙之餘,仍手不輟筆,多次投書倡議主事者重視「南北城鄉發展」問題,提出諸多良策,如將經濟、交通、科技、文化部門南遷高雄,並關切高雄城市治理者條件,要求市長候選人莫以台北看高雄,應發揮高雄自身產業優勢。以上都是明確的大方向,但像部門南遷之事,從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開始,已
吳誠賴清德副總統曾經宣示說台灣應該協助世界更和平、更穩定、更繁榮。要達到這個目標,很顯然台灣的體質還要繼續強化。另外他也提出了「健康台灣」的國家願景,雖然起始點是從台灣傑出的醫療體系出發,但這其實是一個了不起的願景,因為它的廣義解釋正好呼應前面一點:一個健康的台灣才能協助世界和平、穩定與繁榮。依此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