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近日發生多起博愛座糾紛,引發討論;有不少民眾認為應該要廢除「博愛座」,但也有一派人認為需要保留,照顧隱性需求者。近年的博愛座使用權,已從過去只強調的外顯條件(孕婦、老人和小孩等),轉變為「留給有需要的人」,這個概念屬於主觀判斷,而非強制或硬性條件,這符合世界文化潮流,尊重每個人使用的權利—若
去年發生作家李昂批評台北捷運上年輕人不讓座的事件,近來台北捷運發生以言詞羞辱、動手打人逼讓博愛座事件,都引起大眾對博愛座存廢的討論。社會上若普遍有體貼禮讓的文化,即使不設博愛座,也會有人讓座。但博愛座的設立具有提醒大眾關注需被幫助者的功能。相關爭議事件引發衝突的主因是表達溝通方式及態度問題,而根本原
曾任中共解放軍艇長的阮姓男子,六月九日駕快艇直驅淡水河漁人碼頭,對比三月十八日金門兩釣客迷航後被中國海警帶走,顯示我方人員應處能力不足。筆者認為,從全方位防衛觀點,政府或可採取以下措施︰一、橫跨淡水河口的淡江大橋,橋長九百二十公尺,橋面最寬處為七十一公尺,橋塔高達二百公尺,非常適宜增設軍事及海巡方面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旋風訪台,帶來一股AI浪潮,但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AI有否可能反客為主,也會是人類之憂慮。而今年三月,歐洲議會通過世界第一部人工智慧法,就在回應如此的擔憂。惟法規範,真能使AI不危害人類嗎?三月 歐洲議會通過世界第一部人工智慧法
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