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財產,是債權人債權的總擔保,此為「不變的真理」。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一○八年台抗大字第八九七號裁定意旨,認為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此號裁定一出爐,翻轉了超過一世紀,長久以來實務上的見解,吹皺了司法一池春水,亦影響諸多當
憲法的英文原意是國家結構的意思,所以常有人說它是「根本大法」,不一定有實體的一本法典,而是指國家照這個規矩運作,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寫成時,因國共戰爭立即凍結,兩蔣統治台灣真正的憲法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李登輝總統修憲後,台灣的真正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台灣自1991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戒嚴令」開始擺脫國民黨的「黨國體制」,逐步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迄今已二三十年了,但是,國民黨內還有一堆所謂的「老同志」們,仍難走出「黨國」和「黨軍」的迷夢,不知「今夕為何夕」!?
中國當局財政部在5月31日時,以「台灣仍未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中國貿易限制」為由,宣佈將從6月15日起,終止134項原本列於ECFA上的商品的關稅減讓措施。對於近年來持續努力降低對中國出口依賴的台灣來說,這134項商品主要集中在石化、紡織及工具機械等產業,對台灣年GDP的影響約在2%之內,影響範圍並不
許多人基於稅負等考量,會將自己購買的房地產登記在別人名下,這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出借名字的人稱為「出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則稱為「借名人」,因借名登記所衍生的問題不勝枚舉,例如新聞報導中的周姓男子,就是因為借用他人的名義購買農地,出名人藉故不願意歸還,催討22年都要不回來,最後才打官司結束借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