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第一次免試入學這兩天錄取報到,有不少社區高中成為考生志願首選,更有六成錄取生第一志願選填高職,教育部長認為這是「適才適性教學」的好成果。不過筆者身為第一線高職教師,想法卻相對保守。首先,明星高中的名額被技術性剝奪,加上志願序的扣分,當然大多數人都知道不可以從頭填到尾,所以相對安全的次明星高中及
和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相當類似的日本秋葉原殺人事件,犯案者廿五歲的加藤智大供稱,「在網上世界和現實世界都是孤獨一人,想做出網上的人都知道的大事」,又說「對生活感到苦悶、厭世,來秋葉原是為了殺人,任誰都可以」。他並無嚴重的精神病,而是遭遇社會挫折後,有計畫的殺人行動。他曾在手機留言板上留下犯案預告,而在案
一九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南投中學教職員單身宿舍區裡,發生了一宗命案。理化代課教員俞期傑與高三丙班導師丁鏡湖,兩人都是隻身來台,宿舍僅一牆之隔。丁鏡湖個性耿直,只要見到年幼無知的女生,課餘時到俞期傑宿舍「請教」課業,就毫不留情地痛斥,還在自己班上警告女同學要小心「狼」師。他也多次勸告俞期傑,異性師
我是台北大學的學生,對於此次校方阻撓學生在草皮合唱島嶼天光的活動深深感到心寒。當學生會向校方申請其他活動的租借場地事宜,卻遭到校方人員質問大合唱的活動是否有事先申請草皮使用,更表示草皮本來無法用來舉辦活動,認為島嶼天光合唱活動會使得一大群人踐踏草皮,之後會有其他學生也想在草皮上辦活動,並表示未來可能
今年將會成為我國教育史上的震盪期。首先,十二年國教將於今年八月登場,首當其衝的就是今年六月份準備畢業的九年級學生,但是至今仍然有半數以上的家長或學生「搞不清楚如何比序、排名」,就在許多狀況外、霧煞煞的情形下,不光要準備一大堆資料,還要應付新制的會考,弄得許多家長、學生、老師人仰馬翻,讓人完全不知道教
楊坤樵/臺北地院法官回顧歷史,人權的發展就是細微、深入地認識那些位處邊緣、臉孔模糊的群體,看清他們的容貌,發覺其個性,肯定主體地位,然後給予適切的保障或平等的對待。歷史的曾經與想像曾經,君王統治黎民百姓,不定量的稅賦與勞役、種種自由的限制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民主與法治是王權的毒蛇猛獸,不敢想像。
成功大學近來為「南榕廣場」命名一事,討論爭執得沸沸揚揚。繼學生票選結果為校方否定後,近日黃煌煇校長又向教職員工生發出信件,指出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之精神,「大學校園除應遵守依法行政原則外,更應恪遵政治中立與宗教中立原則,校內相關設施均應避免涉及政治性活動與特定政治意識形態,避免造成校園之不安定。」看
成大南榕廣場命名事件仍未止息,校長黃煌煇近日更高舉教育基本法第六條。令人不禁想問,黃校長你到底在規避什麼?首先,程序問題根本不足以成為問題。綜觀成大校園空間命名作業要點之命名程序,其中所提之「經校務會議通過」,本可與教職員投票通過之結果相結合,亦即是校務會議在尊重票選結果的前提下,讓校務會議對該結果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發聲明,從耶誕夜到跨年晚會,五都、桃園和花蓮等縣至少要花掉一億五千三百萬元,呼籲改採縣市輪流辦理活動,把省下的經費挹注教育。因為,有許多學校沒錢修小便斗,學生要克難如廁;油電雙漲、瓦斯也漲,讓學校更是捉襟見肘。校長協會指出,很多學校缺乏修繕費和設備費,必須鞠躬哈腰去募款,或靠家長會
成功大學校方欲為新設立的廣場命名,兩週前宣布命名投票活動,開放給學生和教職員投票。而總數三千八百票的票選中,共有九百七十一票選擇「南榕廣場」。除了因為成大地處台南,又有招牌大榕樹做為標的,更因為鄭南榕先生曾就讀成功大學,為紀念其對台灣民主發展與爭取言論自由的貢獻,新廣場取名「南榕」可說是上乘之選。
高雄市母語教學訪視剛結束,我當訪視委員,發現幾點進步的母語教育現象,值得公開:一、訪視簡報者都努力用母語,一掃過去在母語會議,有時出現聽不到半句母語的場景。尤其是龍興國小,全程布農語簡報、華語同步翻譯,更是叫人驚豔!二、簡報以呈現母語講話、教學和戲劇等影音為主要內容。過去單調的呈現公文、行政資料或歌
近日來,接連有學生家長抗議馬公高中校長薛東埠公然對學生說:「博弈並非賭場,有很多觀光設施,學生畢旅不用去台灣本島,而是到國外的賭城觀摩,澎湖人的腦筋太死,在四年前否決了博弈,不知道要發展博弈事業,來促進經濟發展。」最後並要學生回家跟家長傳達這件事。此事已經海洋公民基金會辦公室向薛校長致電後查證屬實。
台南市崑山中學長期以來將教師薪資比照公立中學打八五折,今年又以招生不佳為由將薪資再打七五折。該校核報教育部之會計年度資料,並無虧損情事,與鄰近私立學校相比亦無招生不佳事實。何以片面將教師薪資一再打折?這要從教育部修「私校法」說起。「私校法」本鼓勵私人興學精神而立,在公益本質架構下賦與私校董事會絕大權
馬英九總統考量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草案未適當區分公款公用與公款私用,有違平等原則,決定由行政院提出覆議。報載行政院不具體提出修法版本,會計法的修正於是回到原點,讓立法院能在充分的法理與民意省思下做出回應。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原則旨
有的時候不得不說老天有眼!近在眼前的會計法修正案,完全是顏清標條款;在朝野四黨黨鞭共同護法下,三讀通過了,卻旦夕間翻盤,誰說老天沒眼?為了替顏清標解牢獄之災,藍委早在去年大選後就積極連署召開臨時會,討論民代特別費除罪條例,不果。到去年五月,藍委林滄敏再度提案,朝野協商時,因台聯堅決反對而破功。一直挨
近日會計法的修正,引發社會譁然。原本大家對此次修法的批評是民意代表過往之「公款私用」可解除貪污治罪條例的刑事責任,但是眼前卻因為條文中是「各大專院校職員」而非「各大專院校教職員」的所謂一字之差,整個修法的批評焦點突然被轉變為「教授是否為除罪對象」之修法烏龍爭議。姑且不論這樣的焦點移轉是否屬人為操作,
考試院、行政院提出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將常務與政務人員年資併計,導致政務官退休金暴增,被批為「政務官自肥條款」,朝野立委皆曰不宜。另,「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其中也有年資併計條款。根據上述「改革」,行政院長江宜樺政務年資併入之前十七年的教職及服役年資,未來請領退休金依新制
事物總有兩面:表象與本質。表象顯而易見,本質則隱藏在表象之下。有些事物的本質就在表象下的淺層,只要稍有敏銳的目光,就能迅速掌握;有些本質則埋沒在表象下的深層,這時就一定要具備獨立思考與判斷的能力,才能穿透表象,探求到可經反覆驗證的事物本身。只觀看表象,被誤導與愚弄的風險極高,唯有時時追問:這個問題的
「退休教師轉任私校,將近領雙薪」,斗大的新聞標題,且在醒目位置,讓人很難不注意。筆者的感覺,又是教師負面消息。其實,多數教師(尤其是基層教師)與此事無關,也沒有這種能耐。能夠領取雙薪,是教授和官員(包含部長)。雙薪者,同時領取月退俸、私校薪水,加重納稅人負擔,也會拖垮國家財政,因為政府每年要撥很多錢
報載台中市一位國小教師帶職進修(民國九十二至九十四年)取得碩士學位後,申請薪資提敘時,其進修期間的年資未被採計,遂提起行政救濟訴訟,敗訴後改申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日前(十二月二十八日)做出釋字第七○七號解釋,宣告「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中,有關公立高中以下學校的規定違憲,屆滿三年即失效,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