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拔官記,被朝野、名嘴、統媒吵的沸沸揚揚,各方說法莫衷一是。不過值得國人注意的,是由於在野一時之顢頇,整個劇情似已朝著國共有利的方向傾斜,核心的「協議對台之傷害、對人民生計之威脅」,完全被拋到九霄雲外。「這樣兩岸談判還能談下去嗎?」名嘴的質疑,無意間賦予兩岸談判一幅無庸置疑的「正當性」。同樣,「
張顯耀罷官,在馬朝不過是數十名部長來來去去的一個橋段,居然搞到天翻地覆,一發不可收拾,怪誰呢?第一個當然要怪王郁琦。他從上任以來,外界始終沒有把他當大人看,當他發布張顯耀「因家庭因素」去職時,後者一肚子不服,發表聲明是「被辭職」的。為了給個理由,王郁琦只好掰了個「工作疑點」,雙方不斷加碼爆料,從洩密
「中華台北」區公所和「美國德州」都在鬧拔官案。馬區長要逼退張顯耀不遂,竟不顧缺乏事證、不顧正當法律程序,以洩漏區公所機密和共諜的罪名追殺,形同承認馬區長最得意的「兩岸」協議,竟是「匪與匪」談判的結果。張顯耀心有未甘,回嗆馬幫主被挾持,「陷害忠良」,還寫好遺書叫馬幫主「要保重」。這真像黑幫內訌,如同陳
首先,我們要再一次對三一八太陽花學運表示感謝與敬佩!如果沒有立法院被佔領的二十三天,黑箱有毒服貿協議早就通過實施,中共將順利地以金權手段控制台灣社會的各類經濟相關領域,接著就是其他綁縛台灣的各種協議,以及要命的兩岸政治協商,完全照著中共設計的行進路線與時程,最後把台灣一口吃掉。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日前遭檢舉洩漏經貿談判的機密資料予中方而遭調職,想不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第一時間竟然是以國營事業董事長的條件交換令張去職,直到張不照劇本安排大動作抗議才把洩密資料交付檢調調查。不禁令人想起前營建署長葉世文,也是因為行政院長江宜樺收到檢舉函才去職,因主管不追究葉世文的貪瀆檢舉,才令葉
近期張顯耀疑似共諜一案,讓台灣人民見識到共產黨綿密的滲透能力,翻開國共兩黨的鬥爭歷史裡,諜對諜的戲碼當中,最富戲劇性也最值得一提的人物莫過於民國二十至三十年代,被中國共產黨譽為情報工作後三傑的熊向暉。當時周恩來著眼於情報工作的長期性,派員在大學裡尋找「出身名門或官宦世家、年紀輕、儀表不俗、政治立場不
前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案(共諜疑案),這是關係台灣安全的大事,當然要依法律、依證據、依程序嚴正辦案,查個水落石出,不容有絲毫模糊空間。馬政府卻把張案搞得天下大亂,總統府、陸委會、調查局,高檢、北檢,張顯耀,馬、金、王,還有所謂「知情高層人士」,各放各話,各有版本,洩密?共諜?陷害?權
梁文韜/成大政治系教授近日發生的前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共諜案,已經引起了近年來關於台灣安全最大的疑慮。自從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的第一屆國民大會三讀通過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後,共諜案一般都跟軍事洩密有關,但是這一次則是非軍事洩密,而且牽涉的是總統直接任命的高級官員。
針對張顯耀案,調查局以刑法第一一四條第一項的外患罪移送高檢署,卻被以「中國非外國」打槍,致陷入一中原則的魔咒。無獨有偶的是,針對柯震東吸毒案,北檢亦已分案調查,並宣稱將於其返台後,立即進行偵訊與毛髮採樣。如此的作法,就更陷入一中的魔咒中。根據刑法第五條第八款,對於毒品犯罪,我國乃具有普世管轄權,即不
馬政府指控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是共諜,涉犯外患罪及洩密罪,因此移送檢調偵辦,暫且不論張顯耀從家庭因素「請辭」,到淪為共諜被告「免職」,是否又是馬總統的政治鬥爭,比較令人擔憂的是,如果張是共諜一旦屬實,則張顯耀副主委任內參與談判及簽署的兩岸協議,法律效力恐生問題。
張顯耀事件很詭異。有幾個值得深思點:首先本來王郁琦說張顯耀是「家庭因素」去職,而要以國營企業董事長交換。然而張顯耀不服,說是「被去職」,因而才升高為「共諜」、「通敵叛國事件」。既然是「共諜」、「通敵叛國事件」,很顯然馬政府認為張顯耀在道德和法律上有很大的問題,何以先前還要私了,而以國營企業董事長交換
新聞:華府僑教中心拒借場地給黃國昌演講。眉批:僑教中心,吾黨所宗!新聞:演員成龍的兒子房祖名和柯震東在中國吸毒被抓。眉批:望「父」成龍!祖名震東!新聞:被拔官的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疑「洩漏國家機密」、「共碟」(馬英九們以前稱之「匪諜」),以「外患罪」偵辦!
張顯耀被控涉嫌共諜案,調查局與陸委會協同清查後,高檢署外患罪偵辦不成,改為北檢瀆職罪偵辦,並予以境管。而馬政府與張顯耀之間的數日駁火,除了暴露陸委會的說詞一變再變,案情的釐清似乎沒有具體進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馬政府指控張顯耀涉嫌共諜案,事發之前並沒有充分的蒐證工作,王郁琦所謂的檢舉難免予人薄弱之感
張顯耀「被請辭」案所帶來的紛爭,不能只用國內鬥爭的框架解讀,在這兩岸愈來愈緊密交流,且看似要走向政治談判的時刻,國內爆發重大的政治事件都要以更大的框架去理解。從二○○九年出版的前總統府資政曾永賢先生口述訪談紀錄《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生訪談錄》中所提供的經驗知識,我們或許可以判斷,中國對台灣的統戰
張顯耀在媒體前為自己的「共諜」洩密案的委屈抗辯,說自己遭到黑道般追殺,自己一切都是遵照上級指示辦理云云,這一招回馬槍讓馬政府後續的處理,應該是難上加難了。近年來馬政府的這些高官們,從監察院長王建煊不獲重用,院長職位沒了就說政府「可以撤掉監察院」,教育部長蔣偉寧因假論文案去職就說要「還我清白」,勞動部
政務官本屬政治任命,「順我者昌」或許太沉重,但是上台或是「偶然」,下台卻為必然,不要說長官要你走時必須離開,應該是當「長官」對你信賴感或支持度不再,或是你的理念與「長官」的政策有異時,即應留下漂亮的身影,自動請辭;何需聲嘶力竭、淚流滿面說些情緒性的言詞,凸顯自己的情緒管理失當,以及暴衝的性格。
張顯耀事件由「孝子變國賊」,劇情充滿張力。總統的前特任官「被請辭」後,雖然時而落淚哽咽,自稱寫好遺書,時而指控少數人蒙蔽、挾持總統,搞白色恐怖,以一人之力對抗國家統治機器,但雙方似乎勢均力敵,張的信任度甚至還大大超越馬金政權。這齣戲堪稱解嚴以來最好看的政治大戲。它很可能是「後宮甄嬛傳」之類的宮廷劇,
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罷官案越鬧越大,從「家庭因素」、工作有疑點、被長官出賣,到對外談判洩密,甚至為中國當間諜。當事人公開泣訴含冤莫白、「像被黑道追殺」,上司出面駁斥,卻未釋群疑;兩造隔空對質,政媒放話不斷,社會看得霧煞煞。全案遂從行政調查、司法偵辦、政治整肅,演變為國安重大事件;當事人也從辭官事
不論張顯耀「被辭職」事件的真相究竟為何,可以確定的是,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與王郁琦等人都有逃不掉的政治責任,不是道歉,就是下台。如果張顯耀真的是「共諜」,請問,任命他的馬英九,以及金、江、王等三位張顯耀間接或直接的長官們,難道沒有所託非人、識人不明的責任?張顯耀發出聲明表示自己是「被辭職」已經超過
根據報導,張顯耀涉嫌國安洩密案,目前已朝「外患罪」偵辦。其實,張顯耀是否涉犯「外患罪」,抑或只是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政治及法律問題。因為,眾所周知,翻閱我國刑法外患罪章節第一○三至第一一五條,構成外患罪的一個要件必須是洩密給「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