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杉榮中國對台間諜活動花樣百出,但據高檢署統計,二○一五年至今,檢察官偵結起訴違反「國家安全法」的案件共二百二十二件,只有十九件判處六月以上徒刑,其餘九成均可易科罰金。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感嘆,這樣的判決結果「嚇阻力低!」恐怕讓間諜活動更加有恃無恐,國家安全嚴重遭受威脅。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國防部軍備局斥資七億七千多萬元採購海龍快艇,但卻發現實際使用並不符合軍用需求,原因是當初驗收的原型艇明明不符需求承辦人員卻讓他驗收通過。本案經軍方與調查局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但十年來桃園地檢署皆以「罪證不足」為由前後共做出五次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再議,日前高檢署認為已偵查完
一起罪證確鑿的謀殺案,兇殘的作案手法下,埋著多難解的深仇大恨?當律師要為殺害他至親的兇手辯護時,又該如何選擇?《罪人的控訴(The Collini Case)》是2019年上映的德國電影,故事描述德國富商漢斯?麥爾遭到一位義大利人柯里尼槍殺,剛成為律師不久的萊恩,接下這起舉國譁然的刑事案件。
記者陳杉榮國民黨最近召開了全國黨代表大會,馬英九、吳伯雄、吳敦義、朱立倫、洪秀柱與江啟臣等前後任黨主席都出席開幕典禮,象徵世代傳承。漪歟盛哉,雖然有黨代表擺脫不了黨國遺緒,發表「故宮還給國民黨」的種種腐朽言論,但看到六位黨主席排排站,象徵台灣的政黨政治的確進到了成熟的階段。
軍方又爆出採購「海龍快艇」弊端,令人好奇的是,從一九九○年代開始造價廿五億美元的六艘拉法葉級巡防艦,到二○○九年三五○億新台幣的六艘獵雷艦,以及日前由高檢署命令起訴廿艘海龍快艇案,都是和「船」有關的弊案,前二者主事者都是海軍,後者卻是陸軍,難道俗諺所云:「遇水則發」,有陰暗的潛道理存在?
法操司想傳媒台灣人民曾某等27人在民國(下同)107年間,與中國地區「廈門海旅海安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海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即勞動契約),擔任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社區主任助理,遭陸委會以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台灣人民不得擔任經禁止的大陸地區具政治性機關
109年6月30日,大同公司於召開年度股東會改選董事時,面對市場派爭奪經營權的強大壓力下,公司派使出殺手鐧,將具有中資疑慮的股份剔除後,獲得全數董事席次。隨後,市場派發動反撲,由林宏信等人在7月9日引用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之規定,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
法操司想傳媒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前年在美國因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被依恐怖威脅罪等罪起訴。經過認罪協商,孫安佐依《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天後遭美國遣返並終身不得入境美國。但他的麻煩並沒有因此結束,士林地檢署在經過2年的調查後,認定孫安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並依法起
蔡涵茵花家有一個花招百出的奇女子,叫木蘭。這天國家要打仗,開始把全國生理男都叫去當兵,花家當然也收到徵兵令。身為家中唯一的生理男,花爸其實有點老,但沒人說不能老當益壯,可惜花爸腿還有隱疾。他真的不適合打仗。上戰場的他,就只能去單方面被揍。花媽天天以淚洗面,木蘭相當不捨,開始花招百出。
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充當潤寅案白手套行賄調查官,獲檢方六千萬元天價的「緩起訴」,有法界人士認為緩起訴不應淪為富豪免囚巧門,只要認罪捐錢就可免除往後數年跑法院,甚至入獄服刑的磨難;另一派則認為若認罪且配合供出實情,檢方再依個人資力課以適度「會痛、會怕」的緩起訴處分金,既啟自新又充實國庫,「並非不可行」
陳慶坤報載美國國防部長艾斯培(Mark Esper)投書《華爾街日報》,強調美國正全面加強國防實力,以應對中共軍事威脅,並提醒各國有責任阻止中國,不要「助紂為虐」。馬英九、統派學者為何以「國家不安全」的假神聖之名,違逆這股國際局勢?一再恐嚇台灣人卑躬屈膝於中國的鐵蹄暴政蹂躪之下?
小A最近騎單車時被人家擦撞,對方卻不願意掏錢出來和解,讓他十分困擾。喜歡吃人家豆腐的小A,便約了在法律業工作的小B出來吃飯,用餐快結束時,小A像是計畫好般地說:「噢對了,我最近發生車禍,對方一直不賠錢,好煩喔,你可不可以幫我簡單寫個民事起訴狀?」
農曆七月一日,是俗稱「鬼門開」的日子。大部分人會避免涉足曾經發生命案,有著恐怖傳說、悲慘故事的地點。但也有人就愛這一味,總熱衷於前往這些榜上有名的廢棄住宅、醫院、電影院探險,像是嘉義民雄鬼屋、台南杏林醫院、台中烏日鬼屋等等…。在這個網路世代,「鬼屋探險」更變成了一種可以共享的體驗。
姜皇池/台大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英國處決二戰期間為納粹進行英語廣播宣傳的「威廉喬伊斯」(William JOYCE),是國際法有關國籍管轄原則的著名案例。該案中,喬伊斯是在美國出生的愛爾蘭後裔,回英國受教育,並在英國尋求機會,但並不順遂,至少是不符合喬伊斯的期待,因而渠乃轉為法西斯熱衷份子,在英國鼓吹
梁姓男子吸毒弒母、剁下頭顱丟棄案,經高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輿論譁然。依日前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未來類似案件一審將有民眾參與,可是,本件高院改判的理由說明卻是錯誤示範,無助縮短人民與司法距離、提升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參見高院新聞稿,主要的重點在於法官認為:「被告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精神鑑
二○一八年於桃園發生殺母砍頭事件,第一審法院以被告吸毒致為精神減弱狀態,判處無期徒刑,但第二審卻以其無辨識能力改判無罪。雖全案尚未確定,卻暴露出一個問題,即因吸毒而殺人,真可免除罪責嗎?依據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於行為時有精神障礙,致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或喪失其控制能力者,即屬無責任能力,不罰。若僅是辨
109年8月12日,經濟部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之規定,以大同公司之董事會存有「不為召集股東會」之情事為由,許可市場派股東(可欣同公司與新大同公司)自行召集大同公司之股東臨時會。經濟部此一舉措,除違反法律規定之外,更形成資訊安全之破口,影響國家安全至鉅。
陳逸南楊翠教授在《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漢譯本(2017年5月出版)專文導讀「為啟程者引路」指出,當國家成為人權的迫害者,……公民的抵抗權,正是立基於人權高於國家的理念。1996年12月19日發生的太極門案,由刑事案件衍生的稅務冤案迄今尚未平反,目前遭受國家公權
李全無中共武嚇的新伎倆,就是利用外媒傳播,或外國退休官員將領,發表武攻即滅台(馬英九也有類此呼應),或「棋子」、「棄台」,或拜登上台不利台(按:美國人七成反中是事實,民主共和兩黨,只是做法略有不同)等調子,不斷唱衰台灣,反有利「北平模式」(註:國共內戰末期「裏應外合」例子)的出現,國安當局實不容坐視
針對國民法官法將於二○二三年一月一日實施,司法院開記者會強調,在三位職業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通力合作下,必能達成真正的人民參與審判。但能否如此,卻可從近來的立委收錢案看出一些端倪。根據國民法官法第五條第一項,只要是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或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無論被告有無認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