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監委張武修及現任監委高涌誠,因器官捐贈案約詢柯文哲影片外流洩密,遭監察院移送偵查。雖然法律上有無罪推定的理論,未定案前,被告是被推定無罪,但是,如果監察院對自己人都移送了,在客觀上,可以讓人相信足以推翻無罪的推定了。推定只是假設,假設被推翻了,還能假設嗎?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租賃詐騙為名,被香港特府拘捕,並且禁止保釋,理由是防止他潛逃。這樣一個罪名也要潛逃,實在說不過去,隨後加重罪名為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為了證明黎智英的確有飛簷走壁的潛逃能力,在出庭時連腰上也用鐵鍊綁住。似曾相識。因為讓我想起十二年前,馬英九一上任總統,就對前總統陳水
最近,香港民主人士先後遭當局以各種司法行動伺候,他們被警方拘捕、加控罪名、遭法院傳訊出庭、被定罪判刑,還有流亡海外者的銀行帳戶被凍結。最受矚目的,是年輕民主派領袖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分別被判刑;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在先前的欺詐罪之外,再遭以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起訴。
十二月十二日,台灣、香港新聞界分別有兩件大事,一是中天新聞台換照失敗,自有線電視頻道下架,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宣布轉戰網路新媒體;第二則是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國安法及涉犯欺詐罪等,出庭時鐵鍊纏腰、五花大綁的驚悚畫面。蔡、梨兩人的共通點都是指控政府專制、侵害民主、人權,然而「下場」卻相差甚遠
更是香港的新聞自由日前被港府指控欺詐,還押候審的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十一日突被港府當局追加指控「國安法」中的「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十二日開庭審理。而在押解過程中,黎智英不僅手上銬被鐵鍊圍在腰部、以裝甲囚車接送,更一次動員四名法警押解。如此「甲級重犯」的特殊待遇,不難看出無論是港
台北地檢署近期起訴統促黨成員涉嫌收受中國統戰部門金援,總統大選期間並轉發中國提供的新聞稿,在台散布網路假訊息、發動陳抗活動與散布總統蔡英文假學歷不實消息,妨害總統選情。此案是首宗依修正後國家安全法起訴案件,刑責也將提高。這除再度證明中國介入台灣大選外,也凸顯受利誘的「在地協力者」,已成為北京對台無孔
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二○二○年統一促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何建華,成為台灣以新「國安五法」起訴的第一人,對我而言,沒有什麼好驚訝的!不可否認,幾十萬的陸配,為台灣的社會發展做出了很多貢獻。但是,也許是我運氣不太好,在滯台五年多的時間,認識到的幾位陸配,她們,有的已經拿到了台灣身分證,有的是「長期居留
李全無習大大權力薰心,走火入魔!欲利用美白宮交接空檔,耍弄威懾手段文攻武嚇測試拜登團隊能耐,竟向澳洲經貿制壓,又捅了香港的馬蜂窩,引發不止是「華府抗中共識」的增強,更引發全球民主國家聯盟的公憤,勢將對習政權形成摧枯拉朽力量,走向末途!自由人權和民主已是不分種族跨國的世潮!不是「自己可以關門打孩子」,
鄧鴻源統促黨女媧黨部主委何建華涉嫌收中國統戰部至少40萬元,在台推動統戰工作,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國安法將何女起訴,起訴書中寫道,何建華接受叛逃中國的學者林毅夫之妻陳雲英成立的中國全國台灣同學會副會長黃信瑜指示,要求渲染「蔡英文博士學歷造假」爭議,黃女透過微信提供「2019.11.20 拒絕假博士,
香港去年爆發的「反送中」抗爭,開啟國際對於中共集權暴政的關注,也點燃中國內外許多族群的抗爭星火。年初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原應把關公共衛生的疾病控管政策,卻成港府冠冕堂皇限制抗爭、剝奪選舉基本權的工具。港府以「抗疫」為名,嚴格限制公眾聚集,抹煞遊行示威的可能性,六月《港版國安法》突襲實施,實質凌駕於原先
宋娣全球疫情十分嚴峻,連WHO都說,即使能施打疫苗,亦非萬靈丹,況且問題仍多。而台灣近日發生印尼移工確診脫逃抓回事件,便顯示防疫有漏洞,若造成缺口成社區傳染,後果堪虞,影響層面太廣,功虧一簣,勢須朝野嚴格把關,和全民配合,始克有濟!不可諱言,台灣秋冬防疫仍不夠積極,光是在公衆消費場所(百貨賣場、大衆
台師大退休副教授施正屏在中國失蹤超過兩年後,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日前證實施因涉及「台諜案」,遭法院判處四年徒刑。施正屏昔日密集穿梭兩岸,曾獲對岸大型國企集團延攬擔任首席經濟學家,是「人民幣真香」的受益者,如今從座上賓淪為階下囚。判決書指出,施正屏自二○○五年開始假借學者身分搜集情資,先後超過三十次入境中
三位二十幾歲的「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林朗彥和「民主女神」周庭,遭到中共掌控的香港法院判刑入獄,知名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起訴後也立即扣押,不准交保,引發各國嚴厲譴責。這個事件顯示中共獨裁專制的鐵蹄已完全壓住香港,任何意圖爭取自由民主的人都會被街頭的暴警打殺,或被法院判刑坐牢,那些遭逮後被凌虐、姦殺的還
陳逸南1996年12月19日,由於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產生了太極門刑事冤案及稅務冤案,其中稅務冤案迄今尚未完全平反,今年9月19日又衍生了「竹北黃媽媽事件」,相當詭異。其原因之一為警察機關對於警察職權行使法(警職法)之認知有所歧異,失去了該法「保障人民權益」之立法目的。
新竹縣一名張姓少年的父親去年五月二十七日因故過世,但因家中經濟平時靠父親打零工支撐,父親過世後,少年無力負擔喪葬費用,就連生活費也不知從何而來,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陳在斌在臉書「請求各界幫幫忙」,文內還留下捐款帳號與聯絡電話,短短兩天就募集六一九萬餘元。但日前遭檢方指控,並以公益侵占三○七萬善款罪
老狗玩不出新把戲。中國國台辦最近又大吹法螺,發言人朱鳳蓮說什麼「當局正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恫嚇的用語是「終生追擊」。好不嚇人!尤其讓人傻眼的說法是「依法受到人民的審判和歷史的懲罰」。以為自己是誰啊?荒謬到不行。中共過去只用「台獨份子」當打擊對象,二○○八年宣佈「台獨」名單,洋洋乎兩百多人。十
陳逸南依11月28日報導,兆豐案的三位被告在檢察官起訴分別求刑12年、10年及4年,台北地方法院11月27日一審判決,分別處9個月、3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另有一被告無罪。檢察官起訴求刑與法官審判結果有很大落差,原因何在?引人不解。2010年7月5日中研院陳垣崇院士被檢調單位搜索。前衛生署副署長張
陳逸南依《自由時報》11月27日A4版報導,撤銷無罪,徐耀昌涉棄土案發回更審,一審圖利罪判9年,二審逆轉判無罪,22年前,頭份鎮長任內涉案纏訟至今,是否會構成「司法凌遲」案件,引人關注。前監察院長王建煊著《公平正義何處尋?》(2012年5月出版)刊載「司法凌遲」一文指出,有位清廉自守的金融機構董事長
刑事大法庭言詞辯論時間:109年11月18日 地點:最高法院大法庭法操司想傳媒幾年前一位黃姓男子將名下的銀行帳戶提款卡及密碼等資料,提供給不認識的某甲使用,並被某甲作為人頭帳戶使用,事後黃男也因而被依洗錢防制法起訴。不過提供人頭帳戶是否會成立洗錢防制法第14條,在實務上的看法仍有歧異,所以這次大法庭
美國大選已結束,但因通訊投票之疑,致使川普陣營在多州提起訴訟。這樣的結果也讓人思考,台灣未來到底適不適合推動不在籍投票。關於不在籍投票,或可於各地廣設不在籍投票所,惟除總統選舉外,可以想見投開票的技術複雜性,就屬不大可行的選項。而在網路發達之現今,線上投票似是最便捷的方式,只是在無法消除網路被駭與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