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的顧問公司,涉嫌先向國外取得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後,再利用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等有人下載後再與影視業者合作向檢警單位提告,並透過私下和解「賺取」金額。
這次鬧得沸沸揚揚的林義傑涉嫌版權蟑螂案,檢方偵辦除了未具律師身分卻辦理訴訟業務外,主要涉及刑法一五七條的挑唆包攬訴訟罪。舉個例子,未具律師身分的A自行網購違反著作權法商品,然後以遠低於委任律師的委任費,挑撥對該商品有著作權的公司提出訴訟,並擔任該著作權公司的訴訟代理人,並收取和解金對半之費用,就是典
以刑逼民vs.刑事訴訟收費新聞報導超跑好手林義傑經營的公司被控非法包攬他人訴訟,遭檢警突襲搜索,由於該公司一年提告案件多達千件以上,檢調懷疑林義傑及員工透過自己將影片檔案上傳到BT讓網友下載,再進而「以刑逼民」,脅迫被害人和解以獲得高額賠償金。詳細案情雖仍待檢察官精緻偵查,但卻也點出我國刑事司法長期
陳逸南依5月31日媒體報導,立法院院會昨(30日)完成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修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一樣,都是歷史共業,轉型正義的一環,這是法律公平性、憲法平等權的原則。特別費11年前已除罪化,前總統馬英九也因此受惠,不應獨漏阿扁,國民黨大費周章地抗爭根本是政治操作。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屏東一所國小三年級的班導在上課時,在全班面前多次對三名學生辱罵「朽木不可雕也」、「生雞蛋沒有放雞屎的一大堆」,並反覆詢問其中一名A同學「你媽媽為什麼要告老師」、「你為什麼愛說謊」等話。A同學的父母不滿小孩遭到老師霸凌並一狀告上民事法院,老師在兩次審級中共被判須賠償20萬元,
學生參與校務是國際趨勢立法院於日前審議《大學法》修正草案,預計將大學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比例調高至五分之一;全案已出委員會,準備送交二讀。對此,由各大學校長所組成的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國大協)、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私大協)等團體先後發表聲明反對修法,並以牛津大學等學校為例,聲稱「校務會議沒有學生代表,並
目前正值司法院推動一系列改革,筆者在此提出刑事自訴改革建言。廿年前,任何百姓可以自提自訴,但規定經檢察官不起訴之案件不得提自訴。最近發現有新的規定,告訴人經再議駁回後,可於十日內委律師向該管法院申請交付審判。換言之,即使檢方不起訴,也可以提起自訴,但美中不足是必須要透過律師。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彰化縣一名女子透過網路應徵到助理工作,並且都在線上進行作業,從未進過公司。她在工作期間提供自己的兩個金融帳號給主管,並數次經公司指示提領數十萬元現金後拿到公園交給「廠商」。這個公司事實上就是詐騙集團,被警方破獲時女子也同時被列為共同正犯起訴,一審法院基於女子堅稱對於公司的所
美國司法部昨天依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起訴拉斯維加斯賭場大亨史提芬永利(Steve Wynn),因為他在川普政府期間,按照中國政府指示,試圖遊說美國政府將中國商人郭文貴遣返回中國。台灣更關注的是,拉斯維加斯和統會幹部周文偉,在加州橘郡長老教會槍殺台裔醫師鄭達志,除了橘郡偵辦的檢察官史匹澤(Tod S
監察法第八條第一項:彈劾案經提案委員外之監察委員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監察院應即向懲戒機關提出之。彈劾案向懲戒機關提出後,於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經審查後】,應送懲戒機關併案辦理。據報載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案,監察院認為陳檢察官於偵辦過程中有違法或失職
羅承宗/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2022年地方大選將於今年11月26日舉行。2014年地方大選期間所發生的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到了當下卻還能繼續成為輿論關注焦點,大概讓許多人始料未及。先快速瀏覽歷史,全案源於2014年縣市長選舉期間,時任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於協助同黨縣長候選人魏明谷進行輔選之際,指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在嘉義縣發生一起私立中學兼課的老師與女學生雙雙在車內燒炭自殺,送醫後不治的案件。經過警方初步調查確定兩人是情侶關係,且女學生應該是受到男老師教唆後同意殉情。此案連男涉犯「加工自殺罪」,但因其已死亡,檢方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那如果殉情的其中一方活下來,又會不會有刑責呢?
韓國國會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與檢察廳法,大幅縮減檢察權,除貪腐與經濟犯罪,其他刑事案件的偵查權下放給警察機關,引起是否為總統文在寅下台的準備,檢察體系更揚言要提憲法訴訟。無論如何,就台灣來說,是否也該把偵查權下放至警察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二八條第一項,偵查主體是檢察官非警察。反應於具體狀況,即是警察
屏東地檢署偵辦一件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案件,發現雲林縣議員顏旭懋疑為背後金主,將其偵結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因顏已委託參與民進黨雲林縣議員提名登記並獲提名,縣黨部緊急聲明,對於毒品一貫是「零容忍」態度,會交中央黨部廉政委員會調查,速予最嚴厲的開除黨籍處分。
最高法院大法庭做出累犯事實應由檢察官負舉證責任的裁定,引發劍青檢改砲轟亂下指導棋,最高法院則反批是情緒發言。惟如此的相互攻訐,並不能解決爭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第一項,檢察官就犯罪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由於法條僅明文犯罪事實而不包括科刑,故包括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即累犯加重二分之一的量刑,被認是法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奉時任花防部指揮官、現任國防部總督察長劉得金指示,招待政戰主任眷屬吃飯,因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支付,與行政士張淯森一同遭最高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判處四年六月、一年有期徒刑。此案因「情輕法重」,引發爭議,朝野立委紛表聲援。而蔡總統則宣布特赦
蔡英文總統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整個事件的事實很清楚,當事人並沒有貪汙的意圖,且金額只有兩千多元,除了判決的法院見解外,所有機關、民間社會團體、政治人物,全部都認為不能論罪,意見難得不分藍綠的一致。除了軍中的預算編列、運用及核銷,有必要通盤檢討改進外,司法機關的偵查及審判,也應該更具有彈
蔡總統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就筆者觀察,實有兩方面值得吾人省思:一為司法之公正及效率;另一為軍人軍眷之角色定位。就司法之公正及效率而言,罪刑目的在于教化,故應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然本案因涉案者為軍人,係以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起訴量刑,即是七年以上重刑
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因偷拍對方日記並懷疑其「劈腿」而分手,之後又因不滿女方在網路社群上將自己封鎖,便威脅女方如果不解除封鎖就要將日記的內容公開在網路上,準備讓其「身敗名裂」。經女方提告後,台中地院於一審依強制未遂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4月,檢方不滿量刑過輕提出上訴
立法院昨日為國務機要費案是否除罪的問題,朝野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大動干戈,陷入一場混戰,最終執政黨靠著多數,勉強通過。各級政府首長都有特別費,國家最高首長的總統,按理更應該有特別費才合理,但為了政治追殺,硬指國務機要費不具特別費性質,甚至在立法對特別費免追訴時,還把國務機要費排除在外。刻意整肅阿扁,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