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包括臉書在內的社交網站與影音平台上,充斥著各種投資詐騙訊息,民眾被詐個案層出不窮。詐騙的樣態之一為「假冒名人身份」,設立冒名的粉絲團與帳號,並利用大量廣告進行訊息推播,引誘不知情的民眾主動與詐騙集團聯絡,進而「加入通訊軟體聊天群組」,並在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後,逐步將虛假的投資訊息提供給不知情的被
藝人黃子佼涉入持有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風波,引起社會公憤。有立委提案加重性剝削刑罰,最重可直接判處死刑、增加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罰則,並新增保安處分強制治療等。更有立委提案對於持有刑法第三一九之一及三一九之二條成年人性影像者,亦須科以刑罰;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有待衡酌。
蕭雄淋/律師整理提供●余正煌論文共58343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為73767字。余正煌的論文,附錄使用到林智堅的民調問卷,共6570字。不含空白的字元數是8593字。如果加上問卷題目在論文本文的重複使用,余正煌使用民調問卷已逾一萬字。●2016年1月5日陳明通e-mail給余正煌的「論文計劃初稿」,
蕭雄琳/北辰著作權事務所主持律師、臺北大學法律系博碩士班兼任副教授退休我是一個著作權法專業律師,執業律師卅餘年,專辦著作權法案件,我的當事人藍綠都有。我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辯護,是一位好朋友為林智堅不平,拜託我研究一下林智堅的案子,我看了全部卷宗,覺得他有冤屈,這是一個應該無罪的案子,所以接了這個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