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五法於上月28號三讀完成。面對這幾部爭議十足的法案,藍白兩黨在事前未經逐條討論的情況下強行輾壓通過,過程不但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法案內容更有違憲疑慮,引來眾多專家學者連署聲明,呼籲藍白兩黨將法案退回重審。同時,立法院外也集結上萬來自全國各地的青鳥行動群眾,高喊「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然而,
六四天安門事件三十五週年,曾經連續30年舉行大規模集會紀念六四的香港,如今在嚴厲的國安法管控下,只能隱晦哀悼這場悲劇。有媒體刻意將頭版開天窗,並在社論表示「唯有將段段文字化作空格子與一片白,以應對當前局勢」;另有獨立書店在張貼「35/5」後,遭警察上門登記顧客身分。
選在賴清德520就職總統之前,國眾兩黨經由傅崐萁率團,登陸晉見中共的中央級領導人,直接取得習近平授權,返台啟動「立法院『五項修法』」。國眾兩黨的修法時機、修法程序及修法內容三者,全部構成大法官應予以宣告違憲失效的事由。謹以執業律師身分,代筆2,350萬台灣人民,申述寫成「『總統釋憲』暨『政院覆議』的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由藍白立委聯手增訂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藐視國會罪,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筆者認為上述條文一旦正式施行,恐將發生中央部會官員在立法院聽證詰問或答詢時,因疏忽、過失而遭到判刑,理由如下:
這次的國會擴權法案,黃國昌仇恨值最高,成為人民的公敵。許多在立法院外集會的民眾,最想罷免的立委,就是民眾黨的黨團總召,也就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國昌。目前由民眾集體創作的諷刺黃國昌的歌曲—《蔥師表》,各種版本的演唱衍生創作的點閱數,加起來可能破數百萬人次了。
第七十七屆世界衛生大會(WHA)本週在瑞士日內瓦登場,因中國施壓,台灣未收到邀請函。友邦提出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的提案也再度被拒絕排入議程。我們連續八年被排除在全球公共衛生政策的最高決策場合外,不僅是台灣的損失,更是世界的損失。在世衛大會場外繼續奮戰的衛福部長邱泰源說,我們參與世衛是「健康」,而非「
當議場內藍白立委強推國會擴權法案邁向三讀時,藍白不知如何面對民意與學界對國會擴權法案的強烈反彈,更無法有憑有據為自己的法案辯護,只能玩起「抹綠」與抽換概念老招,不是罵民進黨反改革,不然就扯民進黨過去也提過類似法案。關心國會改革的人一聽就知道,事實正好相反!
有關於刑法認定犯罪及適用部分,必須要其有保護法益為必要,如同殺人罪是保護生命法益、竊盜罪是保護財產法益,然而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是什麼?更進一步講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正不正當?本文透過這兩個問題來判斷藐視國會罪到底有無正當性。就目前三讀通過的刑法141之1條,從體系來看是訂在刑法140、14
受到傳統觀念影響,不少父母會認為管教子女是理所當然,舉凡不聽話就要打、要罵,到最近虐童事件頻傳,不得不讓我們需要好好想想父母的懲戒權界線到底在哪裡?怎樣教導子女才是正確的方式?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表示,嘉義市永安街和新榮路口前幾天有一名母親在路邊喝叱女兒下跪,照片被民眾拍照在臉書轉傳;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公民力量能否推倒黑箱高牆?公民力量能否擋下立院擴權法案?當然有可能。端視台灣公民展現的磅礡氣勢與政治動能。「柏林圍牆」怎麼倒塌的?它是被人民推倒,被史上著名的「周一示威行動」(Monday demonstration)所推垮的。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周一傍晚,幾百位東德人聚集在萊比錫的尼古拉教堂,展開反
自從2024年1月總統與立委選舉完後,跌破大家眼鏡的是,政治板塊演變成行政權屬於綠營民進黨,而國會則由中國國民黨與新興的台灣民眾黨掌握,連正副院長都盡在其彀中。於是,就開始一連串無法用常理邏輯思考的事:立院國民黨團決定新設藐視國會罪、修憲更動總統選舉規則、開放健保給陸配、核能發電廠重啟、修改反滲透法
原本以為所謂「國會改革」是立法院在改革國會本身不夠符合「審議式民主」的程序要求,不讓國會的決策一進入「黨團協商」,人民就無法檢驗那一個政黨或那幾個立法委員跟他的意志不同,以後就可以用改選把他換掉。結果,整個國會改革竟然只在做如何讓立法院成為各憲法機關與人民的「太上機關」而努力。如此,乾脆就勇敢地主張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極具爭議的法案,引社會眾怒,藍委自辯說以前民進黨也這樣,國民黨忍了八年,現在多數了所以照做,怎麼會不對!這樣為自己辯護的邏輯是「報復是合理的」,然而這樣做其實很可怕。一方面,國民黨報復民進黨,卻殃及人民。強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可以傳喚部隊、團體或關係人員到立法院作證,如果
楊明憲/前臺灣農村經濟學會理事長近來提高稻米保價收購的聲音不絕於耳,理由是物價上漲、成本提高,農民種稻不敷成本等。由於稻米是我國農業中最為重要的產業,稻米政策也是農業政策中最具代表性的政策,而且稻米的保證價格與收購數量更是衡量農民所得的參考指標,因此是否高稻米保價收購,值得關注與省思。
距離520就職不到一個月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大動作展開了時機、動機都無比可疑的「藍白立委聯合訪中之旅」,回台灣後一場名為「國會改革」、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立刻在立法院以前所未見的黑箱、粗糙、暴力與蠻橫方式,不惜「挑燈夜戰」與引發社會強烈反對也要「強渡關山」。其內容與影響並不只是違法程序正義與憲
按「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憲法》第卅七條定有明文。次按「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前段定有明文。第按「中央法規之
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正試圖強渡關山,就目前通過的版本而論,不只內容滋生疑義,連基本的合憲性都被忽略,立法品質不堪聞問。光是「總統國情報告」這一項就顯露提案者荒蕪的憲法意識,我們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的二讀內容,除了修正原條文,並新增兩項,相關條文經過暗黑廚房「料理」後,不
法律人在解釋或適用法律條文的時候,經常必須參考立法理由。因為從立法院立法過程,才能看出該條文的法律規定目的、意義及其範圍。這些都只能從立法院的委員會充分討論,包括廣泛的條文討論及逐條討論當中,得到結論及正確適用法律條文。例如刑法第二七一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何以
建立一個民主制度需要多久?德國自1933年納粹掌權到1949年訂立基本法大概是16年。在這個期間全世界被捲入戰火,犧牲了超過6千萬人的生命。如以台灣來說,從戰後1945年國民黨軍隊佔領到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過程約47年。二二八、50年代的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受難者估計也有二十幾萬人以上。
近期,藍綠白三黨,因國會改革法案的增修在立法院激烈交鋒。然而,若仔細探究法條內容,筆者發現,國民黨針對藐視國會罪所提出的版本,有多項條文具高度的爭議。舉例來說,包含:刑法第141條之1「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