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日前為護航徐巧芯洩密案,號召「挺芯」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展開車輪戰,更傳出施壓脅迫外交部之目的,是為了迫使外交部主動撤回告訴,以爭取不起訴處分,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意圖以政治干預司法?徐巧芯洩密案,讓筆者想起多年前發生在某機關的一起公文洩密案,一名平日工作認真的基層公務員,執行業務時,因一
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舉辦如何簡化偵審訴訟品質公聽會,其中林達檢察官提及,檢方等警察移送吸毒犯,只為問有吸、沒吸,甚至偷茶葉蛋也得花上一個晚上,致凸顯過勞司法的現狀。職是之故,檢警關係實應重新為檢討。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二八條第一項,犯罪偵查主體為檢察官,至於司法警察,僅是其輔助機關,如此的主輔關係,
立法院院會十七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擴權案,藍白跳過委員會逐條審查,未經政黨協商討論,在院會當日以修正動議方式提案,並強行表決,引爆朝野立委激烈衝突。對此,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昨抨擊,如此滾動式修法,完全是民主國會的恥辱,名為國會改革卻做出違背國會改革的修法方式,非常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