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解喪親之苦,古有觀落陰,今有AI人工智慧。自從人工智慧聊天機器人問世以來,不僅可讓用戶創建頭像,並且能模仿已逝親人生前講話的習慣與聲音,活靈活現。專家指出,「AI觀落陰」有商業道德與隱私政策問題,甚至觸及道德底線,「這是一種借助人工智慧炒作的賺錢方式」;但也有一些遭逢喪偶的民眾得以尋求慰藉,引發
六四天安門事件三十五週年,曾經連續30年舉行大規模集會紀念六四的香港,如今在嚴厲的國安法管控下,只能隱晦哀悼這場悲劇。有媒體刻意將頭版開天窗,並在社論表示「唯有將段段文字化作空格子與一片白,以應對當前局勢」;另有獨立書店在張貼「35/5」後,遭警察上門登記顧客身分。
台灣民主,生猛有力,除了選前之夜震天價響的搖旗吶喊外,立法院內的推擠與打架也名揚國際。新一屆的立法院朝小野大格局,再度上演立法院全武行。政黨競爭是民主常態,政治攻防也難免。但在台灣政黨競爭的歷史中,卻常看到違反民主程序的政黨競爭,一個政黨一旦掌握權力,就會毫無節制地擴權,甚至希望將他黨置於死地,永不
陳貽評我們在《【綠色人才領航地圖六】儲能專案經理年薪破百萬!有這三個能力老闆手捧現金爭取》中跟著儲能專案經理把儲能案場竣工上線運轉後,儲能每天要上台電的交易平台進行競標來產生獲利,替老闆工作賺錢。這時儲能專案經理多半重心已經擺在跑去忙別的開發案,而儲能系統百萬電池大軍每天上班總是會出問題的,需要像汽
《中華民國憲法》為政府組織所設原則首重「權力分立制衡」,其次為「機關協力共同維護彼此效能」。大法官多次透過憲法解釋申明前述兩原則,強調凡憲政機關均有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忠誠之義務。日前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提出:「在不動憲法之下,如何使監察院與考試院功能讓民眾接受?不管是砍還是凍,都是方式。總統賴清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喊出花東三大交通法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 6 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合計經費逾 2.5 兆元,一定要在本(2024)年7月16日會期結束前通過,並要求在10年內完工。筆者認為,三大交通建設均未經過可行性評估、綜合規
近來許多媒體及社群平台都在討論有關於香精對人體的危害,不論是沐浴乳、保養品,甚至是大家最常忽略的洗衣精,都暗藏這些危機。曾有相關報導指出,香味最令人擔心的是「持久不散」,包括洗衣精、沐浴乳、洗髮乳、清潔劑裡,都有可能添加用以定香的鄰苯二甲酸酯,它能讓香味持久,但同時也是一種環境荷爾蒙,不要以為洗衣精
許多人基於稅負等考量,會將自己購買的房地產登記在別人名下,這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出借名字的人稱為「出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則稱為「借名人」,因借名登記所衍生的問題不勝枚舉,例如新聞報導中的周姓男子,就是因為借用他人的名義購買農地,出名人藉故不願意歸還,催討22年都要不回來,最後才打官司結束借名登記
母親節前夕,新北市三重區發生祖孫三代遭殺害的3屍命案,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指出,張嫌初步承認,不滿在酒店工作的妻子劈腿,五月一日晚間到隔日,連續掐死陳女、岳母及三歲繼子三人,並在伴屍六天後,才帶著他跟妻子飼養的愛犬「糯米」逃亡。警方循線在12日上午於台中逮人。張男落網後坦承殺人,然而張男對於犯案手法的
5月10日中午,江蘇南通的一輛大巴上載著39名小學生、3名教師、2名家長,眾人盛裝打扮要去參加藝術節展演,卻在十字路口被一輛渣土車攔腰直撞。現場網友爆料說,有多名孩子當場失去生命。車禍發生後,學校和當局在第一時間做了這些事,1. 發布假消息維穩。南通市交警發布消息說,1人危重,1人重傷,6人輕傷。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增訂刑法第141之1條,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參照憲法法庭見解,這個刑事法條應該屬於違憲立法。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針對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案所下的判決見解
91年前,大獨裁者希特勒透過議會多數,將授權給他自己的《授權法》包裝成冠冕堂皇《解除人民與帝國苦難法》,在議會通過。於是1933年3月納粹黨取得議會多數,接著透過修憲,授權總理不必經由議會,幾乎可以為所欲為,當時的總理就是由總統興登堡任命的希特勒。從此以後,德國的威瑪共和國(Weimar Repub
傅崐萁與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股市金主黃任中(已故)等人集資炒作了凱聚、昱成等上市公司股票,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認其炒作行為違反《證券交易法》,乃以87年度偵字第26198號、88年度偵字第21761號至21766號、21798號、21799號、89年度偵字第1884號至1887號對傅崐萁提起公訴
近期國會出現許多爭議,有人說國會改革是希望擴大調查權並推動委員會中心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又有人說,以前民進黨為國會多數黨的時期,也有很多法案是「逕付二讀」(沒有經過委員會),那這跟現在的爭議有什麼差別?▶ 一個法案提出之後,會經過「程序委員會」確認,然後送到院會「一讀」,主要就是朗讀標題、說明提案旨
針對上個月(4月17日)聯合報報導的「228報告虛報死亡人數?」一文,本會已在隔日(4月18日)作為回應,並對於廖繼斌、張若彤等不當言論發表譴責。昨日廖繼斌等人再度召開記者會,主張二二八大屠殺事件死亡人數僅約1,200人,並批評本會為受操弄之側翼。本會必須強烈譴責廖繼斌、張若彤如此輕視受難者性命之行
李旭弘如果你在公司的投資單位工作,上一篇新能源市場開發經理的工作內容描述你看完後是不是感覺有點眼熟?你似乎也在做類似的工作?或是你恰好在銀行工作,也奉老闆指示探索新能源、開發新客戶,你也會覺得自己的工作內容和上篇描述很像,只是要判斷一個投資案是否可行,你們更著重在考量風險。
日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在立院宣示「撥補就是改革」,引起輿論熱烈反應。何佩珊更強調「上任第一件事是要勞工安心,我不是來做勞保年改的,也不是來砍大家給付的」。事實上何佩珊部長指出了我國過去討論關於勞保、公保與健保改革中一個被較少談論的問題:就是包括勞保在內的改革本質,就是政府負責終極穩定財務結構,使其能永續
在民主法治國家,「有權利,必有救濟」乃常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條第3項第1款規定,保證任何一個被侵犯了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補救,儘管此種侵犯是以官方資格行事的人所為。此項公約於2009年底已在國內法典化,為何15年(2009~2024年)後,卻出現「國會擴
近日國會紛爭不斷,針對立法院的調查權,總統答詢權等問題紛爭不斷。國、民兩黨立委有以美國憲法為藍本,討論國會調查權;或以內閣制的質詢權,討論賴清德總統到國會國政報告是否要一問一答等。這些問題其實都富有憲法上的法理與邏輯,並非本文可以盡述。本文僅就國會議員的質詢權的行使,去了解國會在行使該權力上的應有態
原本以為所謂「國會改革」是立法院在改革國會本身不夠符合「審議式民主」的程序要求,不讓國會的決策一進入「黨團協商」,人民就無法檢驗那一個政黨或那幾個立法委員跟他的意志不同,以後就可以用改選把他換掉。結果,整個國會改革竟然只在做如何讓立法院成為各憲法機關與人民的「太上機關」而努力。如此,乾脆就勇敢地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