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20年過去了,詐騙集團依舊橫行迄今,筆者於90年代因曾偵破多起詐騙集團案件,而獲指派參與「打擊詐騙犯罪跨部門協調會」。當時與會人士有:內政、法務、交通、財政部等單位之官員,會議後翌年責由警方成立彙整機構,於是「165專線」因運而生。詐騙犯罪造成民眾財物損失及人心互不信任,早期詐欺犯罪均有真人現身
還記得促轉會的「東廠事件」嗎?當時副主委張天欽只不過在促轉會內部會議說,應該查詢「外國有沒有類似侯友宜這樣的案例」、「如果沒有操作侯友宜的例子很可惜」等,促轉會就被網友及媒體攻擊成是東廠。張天欽錯了嗎?是的,他可能違反行政中立,他在即將選舉時指示以當時的候選人作為轉型不正義的案例,影響了社會對於促轉
群眾集會或活動時的年齡層及性別分布狀況,若對外公布這類內容,是否違反個資法?筆者從實務面及法規面分析如下:依據法務部法律字第一○七○三五○五八三○號函釋,無法直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料,若可就其他資料對照、組合、連結而能識別特定個人者,仍屬個資法所稱得以間接方式識別之個人資料。反之,若蒐集者本身並無其他
所謂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印證在傅崐萁的身上再貼切不過。因為中共是全世界最愛說謊的政權,傅崐萁卻以這樣說謊成性的政權馬首是瞻,當然也是說謊說的理直氣壯,一點都不會感到羞愧。明明是因炒股、違反證交法與假離婚三罪而入獄,硬要說成是觸犯了刑法第100條。因為當年刑法第100條是當時威權時代國民黨用來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