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指的是察覺自己工作組織有違法行為時,為了社會公益而主動揭弊的員工。員工對於所屬單位是否違法,最能了然於心。然而,員工檢舉自己工作組織,事業單位必然調查檢舉者身分,可能採取報復行動如騷擾、懲處、調職,甚至解僱;公司以洩漏商業機密或妨害名譽為由向員工提告也時有所聞。揭弊者的舉發意圖也可能被
台灣的醫院真的很「文明」;只要看看台大醫院之於連勝文與培德醫院之於吳淑珍,恐怕法國大思想家傅柯都要改寫他的《訓誡與懲罰》了。先說連勝文事件。連勝文在台北縣遭槍擊,就近送永和耕莘醫院,耕莘不肯/敢收,轉到台大醫院去。耕莘很聰明,把燙手山芋送到台大,落得耳根清靜;但台大醫院也不笨,藉連勝文案展示台大之為
近日因為台灣警察向噗浪板主索取網友資料再次引發媒體的關注,但這樣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過去警察機關利用網路聊天室向網友進行釣魚,再以兒少法移送事件層出不窮,已為人權團體所詬病。台灣相關法令規定的落後與行政機關是否依現代法治國之作為,才是引發這一波波隱私保護與言論自由爭議的根源。
部分媒體抨擊醫界大老,對林進興公佈胡志強病歷未予譴責,是失職、失德。新聞炒作過了,是非卻沒有說清楚。回顧國外,前俄羅斯總統葉爾辛,因心臟病、肺炎等疾病,主動辭去國家領導人職務;二○○○年,聲望扶搖直上的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因罹患攝護腺癌決定放棄連任;近幾個月,美國阿肯色州州長參選人洛克斐勒,也因罹患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