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研提並審議打詐四法,最迫切期待的就是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打詐專法),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除了可作為在台灣的明確反詐窗口外,更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管理透明度,社群媒體若不配合,最重可開罰二千五百萬,甚至降低流量、限制存取網站,此因當前「利用社群平台刊登
跨國網路詐欺的野火席捲全球,造成全球主要國家財損不斷飆高,繼英國於三月中召開全球第一屆詐騙高峰會,我國也自廿五日起連續三天,邀請英國、美國、澳洲、日本、澳洲等國召開「二○二四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國際研討會」,期能擴大各國打詐能力與合作,實現全球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多邊合作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