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初來澳洲打工度假的目的是為了體驗與台灣截然不同的生活形態與經驗,以作為尋找自我的契機。但我壓根沒想到人生第1次上法院控告別人的經驗是在澳洲,這個近年來台灣年輕人蜂擁而至的美麗國家。面對繁雜的申訴過程與手續,再加上難懂的法律文件,其中跑了多少冤枉路?浪費多少時間?以及過程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都在這
回想今年三月廿四日仍歷歷在目。行政院驅離行動凌晨零時開始,先是北平東路與林森北路口,媒體直播,身著深色防護裝的警察,開始整隊。以盾牌警棍當武器,跺、打、揮、踢、踹,各種暴力形式,對付手無寸鐵和平靜坐的民眾。整夜,頭破血流,受傷哀號,媒體被驅離,律師被刁難,醫療團隊被阻擋。司改會的電話沒有停過,焦急的
監察委員必須具有足夠道德勇氣與使命感,更要超越黨派與個人利益,才能達到整飭官箴、糾舉百官的功能。但本次監察委員部分提名人竟是媒體所稱的「馬家軍」,光就監察委員所需具備獨立超然的立場來看即已不合格,更遑論其是否適任。這些馬家軍監察委員提名人中,與公共工程有關的范良銹國策顧問爭議最大。
本月十六日,有七名中國江蘇上訪戶,在「中國青年報」北京總社門外集體服毒,口吐白沫。據現場遺留的申訴文件指出,他們早先因住家遭地方政府強拆強搶,上訪時被關入「黑牢」,求助無門才選擇報社門口服毒,希望引起媒體關注。去年七月十八日,苗栗縣長劉政鴻趁大埔農民北上抗爭,出動警察與怪手強拆張藥房等四戶民宅,張藥
根據郭冠英本人的自述:他申請復職,一申請就通過。對此,台大PTT網站有網友指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七條清楚規定:「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而郭冠英復職才一個月就要過六十五歲生日,最快七月就可申請退休,省府任用郭冠英明顯有適法性的問題。另一名網友則補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第六項的
日前媒體披露:陸軍五八六旅於雪季期間進駐武嶺寒訓基地,協助拖救受困民眾的車輛及清除道路結冰的裝甲戰鬥車官兵高山加給為審計部刪減;審計部主秘接受訪問時否認刪減相關加給,亦表示沒有對陸軍提出相關糾正。官兵與審計部間如羅生門般的各說各話,讓人難以釐清真相。
葛超智《被出賣的台灣》吸引人之處不但在於議題重要,以及堅定的台灣主體立場,而且在於生動的文學筆法。例如葛超智描述他自己戰時在華府工作的經驗,發現國務院有不少中國問題專家罹患無可救藥的傳教士症狀(指他們不問是非偏袒中國),當他建議延遲或附加條件將台灣移交給中國,就被他們罵是帝國主義,「好像我建議扣留飢
評鑑,是外行人領導教育最簡單且最能展現權威管理的方式,長官只要坐在辦公室下下指令公文,等著底下人員蒐羅豐富檔案資料排列整齊後,長官只須校閱資料一番,說說感想、勾勾表格,教育就進步了。不要懷疑,長官們真的認為:台灣的教育就靠這樣進步的。所以教育部評鑑各縣市教育局處,各縣市教育局處評鑑各學校,現在還要學
立委踢爆,「一○二年國軍重要幹部研習會」安排經濟部國貿局長以「服務貿易協議,創造多贏管道」為題演講;國防部長受訪時表示:此舉只是為了讓國軍幹部瞭解當前國家的政策推動與經濟狀況,並無不妥。然若以「軍隊國家化」的觀點,此一行徑已嚴重的違背《憲法》與《國防法》中所要求的「政治中立」精神!
「公益揭弊者」指的是察覺自己工作組織有違法行為時,為了社會公益而主動揭弊的員工。員工對於所屬單位是否違法,最能了然於心。然而,員工檢舉自己工作組織,事業單位必然調查檢舉者身分,可能採取報復行動如騷擾、懲處、調職,甚至解僱;公司以洩漏商業機密或妨害名譽為由向員工提告也時有所聞。揭弊者的舉發意圖也可能被
熊熊發現自己上一罐吃完的百分之百純黑芝麻油是大統黑心假油!昨天去大潤發購物,他們的退費規定卻是,僅限兩個月內購買,而且不是會員就要憑發票,且僅辦理到十一月十五日止!明明檢察官已經證實假油製作長達六年,一般消費者難以就健康損害求償,已經很無奈,現在連吃下肚的黑心貨都僅限兩個月內購買才可退費!這不是擺明
公民1985行動聯盟十月十日當天,公民1985行動聯盟提出「天下為公、還權於民」的三項修法訴求,要求下修公投法、選罷法、不分區門檻。並同時提出「政府反民主、人民要作主」的一項立即要求:「黑箱服貿,重啟談判」。在烈日下數萬民眾與我們站在一起,場面動人。
馬英九決定不就王金平黨籍假處分案,向最高法院提再抗告,但透過媒體等管道「力勸」王院長循黨內體制提「申訴」,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力勸更是不遺餘力。馬英九之所以不提再抗告,是因為成功率太渺茫,屆時「三連敗」,再一次羞辱和傷害,故乃時勢使然。但硬要拗成對王「釋出善意」,很不上道。
九月政爭,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主張「政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沒有審判權,並舉台聯立委林世嘉被撤銷黨籍的例子:「她在七月一日被撤銷黨籍,十六日生效,完全沒有經過任何程序,為何大家沒有去談程序正義?為何輿論都覺得沒有關係?」馬英九不避諱以總統之尊,談牽涉本身,而且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評論,聽來令人駭異!
一九八七年蔣經國宣布台灣解嚴,馬英九近期的一連串毀憲作為卻告訴大家,「台灣尚未解嚴」。國民黨主席可以決定國會議長的去留,特偵組濫權監聽依然猖獗,台灣離完全解嚴,還有一段距離!馬英九兼掌國民黨主席與總統大位,他具有強烈的「省籍情結」,選舉時聚集在他身旁的各路輔佐人馬,選後鳥盡弓藏,本省籍的秀逸之士幾乎
報載國民黨律師「抗告」援引所謂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認定政黨自治事項並非司法審查範圍為由,而認為高院應撤銷地院假處分。經筆者考證,國民黨律師所援引者可能是「最高裁昭和六十三年(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三小法庭判決」。該判決事實是涉及到上訴人入住政黨所有建築物,但因上訴人遭開除黨籍,於是失去了入住權,
馬丁路德的黑人民權運動過程中,較少被討論的是1970s的健康社會運動(black health activism),強調健康平權是基本人權,更是爭取民權的基礎,指出「醫療產業複合體」(medical-industrial complex)不僅將醫療照護、健康、身體等商品化,更造成健康不平等的嚴重後果
馬英九大動作開鍘王金平,九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召開考紀會開除黨籍,下午函送中選會撤銷黨籍,中選會又快馬加鞭發函至立法院,撤銷王金平的立委資格。行政部門如此「有效率」的「作業程序」,令人對台灣民主的去留相當憂心。台灣「民主」的憲政體制,仰賴行政、立法、司法的三權分立。此次事件中,卻可清楚預見我國憲政體制的
新黨主席郁慕明在臉書上表示:「對公權力執法有意見,國家自有法律提供救濟,糾眾包圍『拆政府』,就是組織犯罪,應該『通通抓起來』。」這等言論顯然不知民怨究因何起,更不了解什麼叫做民主。如果按照郁主席的思維,其黨所尊崇的「國父」孫中山先生當年領導的武裝革命絕對是不折不扣的「組織犯罪」,那麼自認承繼孫文政治
面對一九八五公民行動聯盟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萬人送仲丘」晚會,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召開記者會回應,承諾全力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並將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等等。但,與其被質疑空口白話,不如要求法務部公布其所封存的「影像內容」及「文字逐字稿」備份,來得實際且有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