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英文原意是國家結構的意思,所以常有人說它是「根本大法」,不一定有實體的一本法典,而是指國家照這個規矩運作,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寫成時,因國共戰爭立即凍結,兩蔣統治台灣真正的憲法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而李登輝總統修憲後,台灣的真正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近期在台北舉行的國際電腦展,全球AI大廠的執行長們紛紛出席並肯定我國台積電等相關供應鏈是AI新時代的世界核心,更且將加碼在台投資及設立研發中心。如今台積電已躍升為全球第八大市值企業,台股市值已居全球第10大,超過德國了。當賴總統組成行政團隊正要大力興利及除弊之際,擁有最多立委席次及在全台14個縣市執
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
拜讀貴版陳宏煇「公務員考績可比照志願役規定」,該文認為公務員考績可比照志願役軍人,除特優、優等及甲上有比例限制外,甲等及甲等以下不限制比率,只要沒犯大錯,考績至少甲等,人人都可領到一個月考績獎金。過去公務員考績因無「乙等必須逾百分之廿五」的條款,導致考乙的比例微乎其微,公務員抱著只要不犯大過錯,考績
台灣自1991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戒嚴令」開始擺脫國民黨的「黨國體制」,逐步實現「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迄今已二三十年了,但是,國民黨內還有一堆所謂的「老同志」們,仍難走出「黨國」和「黨軍」的迷夢,不知「今夕為何夕」!?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五法」;行政院則依憲法增修條文呈請總統核可,已於10日內的113年6月6日的,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媒體揭示行政院七項申請理由,流於凌亂;也欠缺憲政法理的論述。筆者爰以執業律師仿照法院訴訟文書格式,將行政院覆議理由寫成聲請覆議暨聲請釋憲的憲法法庭審理理由書。希望全民共同審讀: 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