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艦案」對台灣的衝擊到底多大?從整個國家的產業政策來看,該案所展現的真實意義在於:聯電負責人私自將公司一百九十九項專利技術逕行移往中國。其影響不僅在於八十多萬聯電股東的權益受損,更重要的是聯電所擁有的十二吋廠晶圓技術,甚至九十奈米製程等機密資料也可能隨之流向中國。
檢調偵辦聯電 - 和艦案引發不少爭論,但種種不同爭論中,卻掀開了一個「大漏洞」,即台灣高科技廠商西進中國的諸多問題,包括法律規範不周、執行無力等,這些問題關係台灣國家安全及日後發展至鉅,千萬不能等閒視之!聯電 - 和艦的關係,從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承認「協助」和艦等說法來看,聯電對和艦的協助,至少包括專
聯電疑因涉嫌「偷跑」到中國投資,遭檢調搜索調查,引起軒然大波;而當要援用法律來偵辦時,竟然只有背信罪等可供派上用場,無他,科技保護法尚躺在立法院裡,被立委諸公(婆)的吵吵嚷嚷淹沒掉了,真令人氣結。按晶圓代工的平均淨利率約為四成,而中國的勞工工資雖低廉許多,但高科技的陸勞工資遠比傳統產業者為高,台積電
檢調單位搜索聯電,的確為台灣的政壇、產業界投入震撼彈。聯電曹興誠董事長更在各大報刊登「為本公司與和艦之關係作公開說明」,本文針對此項公開說明,由公司治理角度提出評論。聯電曹董事長聲明是由他擬定策略,在不違反政府規定的情況下,協助和艦設立,並交由宣明智副董事長執行。到底此一策略是否有經過聯電董事會議決
近日來,聯電專利權及技術外洩至中國廠商和艦一案,民進黨政府似乎想讓大事化小,而各方焦點似乎也有逐漸模糊的趨勢。但是個人認為,事情的真相不應該被唬弄處理,聯電在和艦案中的邏輯矛盾與違法情事,不應該輕易被淡化。首先,如果聯電可以在政府未開放高科技投資中國之前自行與「友好廠商」進行未經同意的技術移轉,那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