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強震不只造成災情,更將中國「無孔不入的滲透」給震出檯面,有網友發現,自己家中監視器錄到的地震畫面,竟出現在中國的社交平台,原因可能出在監視器是中國製造,真叫人不寒而慄。中國透過各種社交平台、通訊、資安設備,廣泛蒐集資料、侵害隱私安全,影響資安的狀況不勝枚舉。美國《財富》雜誌報導指出,多名TikT
林修民/科技專欄作家近年來在國際上如何處理抖音(Tick-Tock)成了流行的議題,最早禁止抖音的印度、以及後來包括台灣在內的美國、日本、澳洲和加拿大都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美國蒙大拿更是第一個宣布完全禁止抖音的州,認為對國家安全將造成危害,而反對者則以侵害言論自由反對,以美國憲法為例,全面禁止將侵
江雅綺/台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最新一期《經濟學人》以「新型態冷戰」描述美國面對崛起的中國霸權,從半導體到登月、從潛水艇到影音內容…各項領域,滴水不漏務必確保絕對領先。其中,尤值台灣注意的,是雙方5G科技關鍵基礎建設的佈局競逐。從開罰中興、鼓吹盟國圍堵華為、一系列針對中國公司的法律訴訟、到美國川普總統簽
命案連續發生,各家媒體大幅報導,有些內容甚至連犯案過程及細節均鉅細靡遺以動畫呈現,似已過度渲染,讓人不禁懷疑報導內容是否已經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偵查不公開。又偵查不公開作業規定第二條規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兼顧保障被告、犯罪嫌疑
大數據時代,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潛在商機充滿誘惑;也因此,台灣政府嘗試鬆綁法規,主張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後(即移除所有可明確識別個人的項目,如身分證字號、生日、地址等)就不再是個人資料,成為不受個資法規範的「行政資料」,可擴大開放供私人利用。似乎個資去識別化後,便切斷民眾與資料間的關聯,可以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訴洩密案,他堅不認罪,強調是基於公共利益、司法正義,依法向總統報告行政不法。筆者認為,黃總長所謂的「依法」、基於「公共利益」,恐怕都是誤會。據司法院會同行政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偵查不公開原則」所訂定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開宗明義規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
檢評會做出將黃世銘撤職建議後,最高檢察署以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第10條為據,反批檢評會委員兼發言人彭文正,評鑑過程多次對媒體透露會議內容,已涉洩密云云,相較於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檢察官林秀濤被檢評會認定涉關說,應予「警告」,也未見高檢署立即發新聞稿為渠等2人鳴不平,高檢署與最高檢察署的格調,高下立現。
馬英九接受電台專訪時,提及黃世銘將偵查事項洩漏給他,因係行政調查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云云,根本邏輯不通!依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第五項授權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三條規定,「偵查不公開,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