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目前研訂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應改採所得分級方式進行收費,內政部表示,民團所提方案立意良善,但從臺北市與桃園市近年推動所得分級方式經驗發現,的確有錯置過度補貼的問題,應整合建立更均衡的方案。
社宅租金分級新收費草案輪廓出現,未來新完工社宅房租估價將以10年中古屋房租行情當作基礎,再依租金折扣表打折,再來,減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租金負擔率,從原本的30%降至20%以下,降幅達33%。其中經濟弱勢戶房租遇季從過往的5折增訂至3折至4.5折,社會弱勢戶也從過去的7折增訂6折至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