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立法院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國眾兩黨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五月廿八日完成三讀表決通過,包含總統須依序即時回答、增訂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廿萬元等關鍵條文。問題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十五之四條規定:在總統
母親節前夕,新北市三重區發生祖孫三代遭殺害的3屍命案,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指出,張嫌初步承認,不滿在酒店工作的妻子劈腿,五月一日晚間到隔日,連續掐死陳女、岳母及三歲繼子三人,並在伴屍六天後,才帶著他跟妻子飼養的愛犬「糯米」逃亡。警方循線在12日上午於台中逮人。張男落網後坦承殺人,然而張男對於犯案手法的
立法院擴權牽涉違憲和反民主。國家大事不宜操之過急,而應集思廣益。立法院不尊重程序公正,已是違法,更貶低民主精神,導致內有鬧劇、外有抗議。制定新法供人民和國家遵守的政府機構,更應以身作則。台灣的五權憲法設有保護民主的制衡機制:每個權力都是獨立的,同時受其他權力的限制。調查、彈劾行政院官員的權力,其實屬
近日,滬台通官方公眾號發布了一則訊息,宣布將向臺北、上海兩地民眾徵集物件,圍繞「睹物思情•尋找上海臺北雙城記憶」這一主題展開活動;表面上看,這是一個旨在促進兩地文化交流的活動,但實際上卻隱藏著中共文化統戰的意圖,中共試圖通過這種活動,尋找兩地民眾間相似的生活小物和共同的歷史記憶,進而建立情感連結,最
近期許多台灣藝人遭到中共政權的施壓,被迫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支援一中政策,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及憤慨,中共當局這種強制要求藝人政治表態已非第一次,不僅侵犯藝人的基本人權,也嚴重妨礙其創作自由,藝術家應當擁有自主發聲的權利,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力量的干預或箝制。
有關於刑法認定犯罪及適用部分,必須要其有保護法益為必要,如同殺人罪是保護生命法益、竊盜罪是保護財產法益,然而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是什麼?更進一步講藐視國會罪的保護法益到底正不正當?本文透過這兩個問題來判斷藐視國會罪到底有無正當性。就目前三讀通過的刑法141之1條,從體系來看是訂在刑法140、14
這次以反對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進行立法院黑箱擴權的青鳥行動,聲勢的迅速發展出乎我的預料,很快集結十萬人,並且全台開花。顯示台灣的民主固然有許多弱點,但它的底蘊也是不斷成熟與牢固。十年前的太陽花運動有一番醞釀過程,當時參與「慕哲咖啡」(「左轉有書」的前身)活動的年輕人逐步增加,街頭也有反對馬英九媚共的各
WHA不邀請台灣已經行之有年。挖邦交國也沒有震撼作用的對象了。拿台灣企業開刀,由於中國經濟自身難保,也是投鼠忌器,遠東、富士康的招數再用,對外資進退自是負面作用。另一方面,美中關係低檔盤旋,美中台三角,儼然成了美台堅若磐石對付中國的銳角三角形。習近平的中國夢,要把台灣當皇冠上璀璨的珍珠,挑戰越來越大
受到傳統觀念影響,不少父母會認為管教子女是理所當然,舉凡不聽話就要打、要罵,到最近虐童事件頻傳,不得不讓我們需要好好想想父母的懲戒權界線到底在哪裡?怎樣教導子女才是正確的方式?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表示,嘉義市永安街和新榮路口前幾天有一名母親在路邊喝叱女兒下跪,照片被民眾拍照在臉書轉傳;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儘管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已釋善意表達「不卑不亢,維持現狀」,中國仍軍演包圍台灣,顯見中國態度就是要「消滅台灣」,不管是叫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中國軍演是自曝其短,軍事專家看出動員力低下、部隊彼此脫節的糗態,工程船隻「聯合啟瑞號」在東海沉沒,顯示後勤如紙糊,中國不敢有任何說明。中國文攻一波波,實
這次的全民運動,很明顯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在這個事件中,我想做個反省,反省我們台灣這次到底那裡做錯了,才會造成這次的狀況。首先,造成本次狀況的主要原因,就是超過半數的立委違反民意,那麼造成這樣的原因,當然是去年投票造成的。那麼去年的投票為何有這麼多的民眾「識人不明」呢?其原因我想是資訊不對等造成的。
五月天日前在北京開唱,主唱阿信一句「我們中國人」在台引發熱議。作為台灣的搖滾天團,五月天雖未積極涉足政治及社會議題,然而,透過實際行動與歌曲,五月天愛台灣、關注社會議題的形象早已深植人心。因此,當阿信在北京喊出「我們中國人」時,許多台灣歌迷感覺遭受背叛,一時之間,「舔共」、「下架五月天」罵聲不絕於耳
曾偵辦「五億高中生」等重大刑案的辦案神手、現任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彥良受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邀請到院進行「廉政倫理」講習,由於正巧碰到台中捷運砍人案,他特別跟院內醫護行政人員分享「捷運自保兩工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樣工具可自保講習前,林彥良特別提到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中捷殺人案,強調十年前台北
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極具爭議的法案,引社會眾怒,藍委自辯說以前民進黨也這樣,國民黨忍了八年,現在多數了所以照做,怎麼會不對!這樣為自己辯護的邏輯是「報復是合理的」,然而這樣做其實很可怕。一方面,國民黨報復民進黨,卻殃及人民。強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可以傳喚部隊、團體或關係人員到立法院作證,如果
國會改革法案在這個禮拜是個舉國譁然的大議題,然而這個爭議性的法案為什麼會吵得那麼兇,筆者在此想從實體面做出評論,從刑法層次到憲法層次來判斷訂立藐視國會的正當性基礎與否。一、刑法層次就目前國民黨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條文草案來看,修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
台中捷運在5月21日驚傳砍人事件,一名20歲洪姓男子帶3把刀上車,並在車廂內隨機揮刀導致兩名乘客受傷,所幸出現「長髮哥」行動阻止惡徒,為了保護其他乘客,發揮「正義感」,全程血戰拚搏到底,當下與兇嫌廝殺,即便滿臉流著血也毫不退縮!這就是台灣社會注重「正義文化」的最好證明,在東亞這麼多社會當中,台灣是最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強推「國會擴權」修法,已於十七日、廿一日院會陸續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等藐視國會行為。另並通過國會調查權條文,明定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文件;若違
新任正副總統賴清德與蕭美琴已於520正式上任,也象徵兩岸關係、美台關係即將進入新的階段。「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針對賴政府上台後的美中台關係於今日(5月21日)於東海大學舉辦了座談會,座談會由東海大學沈有忠教授主持,與會學者包括美國聖湯瑪斯大學葉耀元教授、成功大學兼國策執行長王宏仁教授、東海大學張
台灣在今年年初的總統和國會選舉結果,民主進步黨的賴清德當選總統,國會則由反對黨國民黨和民眾黨掌握國會多數,形成少數政府和對立國會之分立僵局的態勢。這幾天國會的亂象可以看到國民黨和民眾黨高舉國會改革的大纛,但實際卻是行擴權之實,儼然成為憲政的怪獸(或是如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所稱的國家怪獸利維坦)。國民黨和
在國際局勢緊張的環境下,台灣面臨來自中國的多重威脅,特別是滲透和間諜活動。近來幾個案例進一步凸顯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例如,徐巧芯公開援烏克蘭密件,李尚典與郭佩金夫婦收受中國資金介選,還有劉聖恕等人違反《國安法》被重判。目前台灣有《國安法》、《反滲透法》和《國家機密保護法》來保護國家安全,但這些法律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