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去年以價額900萬元出售高雄市區一戶大樓2房自用住宅,今年初又花費1300萬元重新購買一戶3房供自住使用,並向稅務單位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卻因新購土地地價未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遭稅務局否准,經稅務人員說明,土增稅重購退稅的地價計算,是採用土地公告現值,因此即使以小換大且重購市價金額較高,卻不一定適用退稅規定。
113年房屋稅已於5月開徵,課稅期間為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民眾收到稅單後,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稅務局提供幾項稅單檢視撇步,快速了解是否符合規定。新竹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稅單後可先檢視房屋稅的課徵稅率,如自住或公益出租欄位有課
不少兄弟姊妹繼承房地後,誤以為可沿用自用住宅稅率,但事實上少做一件事,恐怕就將繳出數倍稅金,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是房地分屬兄弟繼承,但兄弟屬於旁系親屬,違反自住規範,恐怕無法享受自用稅率。
買賣房屋要繳稅,但什麼情況下可以退稅?專家表示,其實不論是小屋換大屋、舊屋換新屋、「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符合條件,就能向政府申請「重購退稅」或是「重購扣抵」。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重購扣抵」、「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換屋族的節稅優惠方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