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國務機要費」不當地被分成「機密費」與「非機密費」兩種,並規定「非機密費」部分支用時,須檢具「發票」始可列支,此一不當規定造成不具備會計專業之總統府相關人員誤解,導致拜託陳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協助陳總統,為執行「國務機要費」預算而出面蒐集「發票」情事。事實上,根據會計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原始憑證至
建議台北市府的余文先生,如果你覺得受到冤屈,或是被「犧牲」了,應向檢方要求轉為污點證人,除了能釐清真相外,也保住自己的名節,不會愧對祖先、家人。順便教馬英九,什麼叫做「萬民有罪,罪在政躬」。這句話是馬英九在阿扁總統剛發生國務機要費時,送給他的話。(作者從事高球用品業)
在藍營準備進攻陳總統的另一波「海嘯」還沒到來之際,爆出馬市長特別費出狀況,不僅用假發票報賬,而且還把一千五百多萬特別費直接轉進私人帳戶,乾脆免了哪筆用在哪裡這一說。一時間馬英九露了馬腳,海嘯也亂了陣腳。今天馬英九和藍營面對的尷尬,給所有人敲了警鐘:別欺人太甚;誰把道德高調唱破天,誰冰清玉潔裝聖人,誰
看過幾次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筆者認為此攸關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由於台灣猶掛著「中華民國」的國號,不得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正統,在世界一百九十二國中,只能與二十四個蕞爾小國建交,這些小國動輒就以斷交威脅,總統府只好私下饋送贈禮以求轉圜,可以拿到收據嗎?審計部竟史無前例的要求正式發票收據始能核銷相關費用
台灣從威權政治轉型為民主體制的過程中,既有的制度、法令規章與價值系統,並未隨之調整,舊思維與舊體制遺毒猶存,此一現象不但彰顯於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與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事件中,藍綠之各執一詞,只相信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造成政黨惡鬥不斷,更見諸媒體、政治人物的立場亦多偏頗,黨同伐異,公信力幾乎喪失,使得社
台北市長馬英九涉入市長特別費弊案,就如一面「照妖鏡」,不但照出政治人物清廉、道德假面具背後的真面目,更讓打著反貪腐旗號,其實是省籍意識無限上綱,大搞政治鬥爭的媒體、政客,紛紛現出妖形!只要比較近三個多月來,泛藍政客、媒體、名嘴,如何看待國務機要費案、市長特別費案,以及對待陳水扁總統、馬英九市長,不但
馬英九在競選國民黨主席時的廣告上說:如果連他都當選不了,那麼不曉得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暗示對手王金平是黑金,只有馬英九才是清廉。這番說辭為他擄獲了數十萬張的選票。現在立委爆料馬英九當初的競選經費來源可能違法,因為他竟沒花自己半毛錢,存款還增加,真不知要叫支持者如何面對眾人的質疑?
查黑中心將馬英九特別費案爆開後,聯合報(十七日)社論以「從陳鎮慧與余文的角色差異談起」,結論就是陳、余兩人角色不一樣,所以陳水扁與馬英九不一樣,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案也不一樣。如果筆者沒有記錯,對於阿扁的國務機要費,聯合報曾經說用假發票報帳違法就是違法,現在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理由與說詞,什麼陳鎮慧是阿扁
認錯自省馬英九特別費捲入風暴後,藍營立委力挺者不少。甚至,立委林郁方、洪秀柱還說:「馬垮,國民黨也垮!」果真如此嗎?當今的台灣,領袖真的依然重於政黨?政黨真的重於國家嗎?民進黨因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而受重創是事實;但,如果因此民進黨泡沫化或「走入歷史」,也意味著政黨已失去民心,不符時代潮流、
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假發票、假帳、集體收集私人發票報公帳等等,愈挖問題愈多,馬英九及馬團隊愈解釋讓人愈懷疑,目前的情況就是,「一大堆糊塗帳,幾個裝糊塗人!」對於特別費爆醜聞,馬英九除了日前承認行政瑕疵、不需辭職之外,其他一概推說「不知情」,馬團隊要角個個也都推說「不知情」,千錯萬錯都不是馬
一向是媒體寵兒,又被標榜清廉不沾鍋的國民黨主席兼台北市長馬英九,終於因「特別費」接受檢察官的偵訊,雖然尚未列入「被告」,但按媒體公開報導:他的市府屬下,多年來以三千多張的發票或收據,濃縮成八十多張簽報特支費,所經歷的過程,和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有許多雷同之處,巧合得讓人驚嘆。
「你可以騙所有人於一時,可以騙部分的人於永遠,但是,不可能騙所有人於永遠。」看到馬英九爆發「特別費事件」,腦海中馬上浮現這段名言。馬英九有沒有把「特別費」納入私囊?從目前展現的事證來看,恐怕馬腳不露也難。但是重創馬英九的不只是「特別費」個案,而是馬英九建構在「虛偽」上的「道德」形象頓時化為塵泥;套金
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所涉市長特別費案、陳水扁總統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兩案「劇情」愈來愈像了,簡直就如「一套劇本、兩組演員」分別演出!假發票、人頭報假帳、一堆人幫忙收集發票、辦公室人員涉案等等,兩案都同樣發生;市長特別費報帳發票中,也發現有購買女鞋等支出,情節與國務機要費案更雷同。
審計部之恥馬英九特別費一案,曾經公開表態市長特別費絕無問題的審計部,不禁回想當時與立委針鋒相對、撂盡狠話之發言人王永興先生,到底其身分是國家公務人員或是馬市長的忠誠部屬,特別費案爆發後審計部面對指責。馬市長特別費審查不實之重大缺失,若以人性本善為出發點,那麼審計部對於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為何讓人感覺
不可大小眼馬英九因特支費發票有假報帳之嫌,遭到檢方約談,雖然馬英九指出自己事先並不知下屬使用其他發票報特支費,自認無罪,但在泛藍緊咬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疑雲之際,檢方千萬不可大小眼,該有什麼證據就辦到什麼程度。先前陳水扁總統面臨國務機要費浮報疑問,檢察官陳瑞仁依舊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與其他相關人士。如
胡文輝從「我坦蕩蕩,歡迎來查」,到今「非常羞愧,歉疚」,這是同一個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嗎?沒錯,這就是馬英九!還有,馬英九曾說「我沒用假發票報帳」,檢方約談他之後,市長特別費掀假發票風暴,他表示「自責、道歉」。還有,就在檢方約談前,他信誓旦旦稱一路走來「依法行政,公私分明」,但是,市長特別費查
台北市長馬英九前日為首長特別費疑涉不法應訊後,立即傳出其特別費有使用他人發票報帳情事,台北市政府相關主管雖解釋此一事件係為承辦人員便宜行事,以自己消費或向他人索取大額發票,抵用原始小額發票,意圖將此案定位為「行政程序的疏失」,然則此舉到底是「卸責推諉」、「斷尾求生」,抑或確為「程序瑕疵」,真相的水落
馬英九原本二○○八年可以躺著選,總統寶座幾乎手到擒來,現在卻突如其來一記假發票事件重擊,使得他日前聲嘶力竭地大罵阿扁應該知恥下台的畫面,頓時變得滑稽可笑,難怪他會哽咽道歉,懊惱不已。馬英九從政以來以形象取勝,跑跑步、游游泳,表現出一副健康寶寶的樣子,就可以得到壓倒性的選票,輕鬆贏得選戰,但必須腳踏實
-兼論國務機要費案之訴追-本(十一)月初,國務機要費案偵查終結,檢察官陳瑞仁將總統夫人吳淑珍等人以貪污罪名起訴,並將陳水扁總統列為共同正犯,而謂「總統所涉貪瀆罪嫌,因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後再行追究」。按依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之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
人人心中有一把尺,把把尺度不同,尤其涉及政治立場時,這把尺可能「天差地別」,連社會的「道德量尺」,都會因政治偏斜,只能靠「司法量尺」量度,司法這把尺一定要一致,不能尺尺不同。陳水扁總統涉國務機要費案,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所涉市長特別費案,都是政壇超重量級人物,兩案都涉及「公家的錢」問題,是否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