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3月18日林志潔教授發表「反對憲法盲與人權盲的國會改革法草案」一文指出,在國、眾兩黨的國會改革法版本中,……。草案還規定,立法院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企業、法人、各基金會、社團和自然人,提供其調查所需的檔案、帳冊、財務資料等文件,同時,立法院還有權可以要求相關人員赴立院或指定地點作證或接
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了多個匪夷所思的國會擴權版本,內容五花八門,有藐視國會罪、不當擴張國會調查權、還要求受質詢人要援引刑事訴訟法證人具結程序等等規定。由於擴權內容龐雜,一般民眾難以全面瞭解,若只聽聞表面訊息,很可能誤以為這些國會擴權設計,是為了讓國會可以調查弊案、以捍衛民意。事實上,這些設計不良的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