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都會區成長快速,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大增,臺北、新北、桃園、臺中等四都實施都審收費已行之有年,高雄市及台南市則尚未實施。為提升都審效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高市府於今(113)年擬定「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標準」(草案),依分級審議程序,每案將收取新臺幣5千元至10萬元不等的費用。
為幫助房屋首購族群減輕買房負擔, 政府於2023年推出新青安房貸政策,優惠條件包括貸款額度提高、貸款年限延長等,吸引不少小資族、首購族進場。但是,近來卻也發生小資族因聽信房仲人員話術,誤認可以申請新青安順利核貸,因此將存了多年的第一桶金當做自備款買下1間40年老公寓,結果銀行核貸的成數未如預期,必須補足貸款不足差額,因此出現購屋消費糾紛。
不少父母會預先寫好遺囑,以免後續子女關係生變,但如果想要撤回遺囑,該怎麼作?
老王辛苦積蓄多年,發覺近來屏東房市有逐漸上揚的市場跡象,就將手頭上約500萬元現金,在市區買下一戶舊透天厝,卻在過戶前,就找到新買家,立即轉手出售,沒想到居然被稅捐機關罰款,才驚覺想要「買空賣空」的取巧心態不可取。
根據法拍業者統計,今年截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全台一拍底價前十高的法拍案,合計底價近二九○億元,但僅有中壢懷寧醫院一宗順利拍定,其餘流標的九宗已有七宗進入四拍,底價幾乎快要打對折,但最終結果仍是流標收場。
近年受到景氣反轉,旗下不少地產慘遭法拍的李方集團,其手上的「芝麻大廈」低樓層部分產權近日也淪落法拍市場,將以底價55.86億元執行一拍,但不料消息一曝光,該案就提出撤回,原因是雙方和解,專家指出,債務人欠款剩不到8000萬元,卻被查封高達55億元的資產,「只
位於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公辦都更案因仍有未同意戶,歷經3次私調未果,雙方進入市府的公調程序,開發商申請市府代拆,然而在市府執行拆除前雙方終於達成共識並撤回代拆申請,現已拆除完成,預計2024年底完工。
今年最大宗法拍案現身,單宗總底價逾61億元、遭法拍土地面積將近2.2萬坪。根據司法院法拍屋公告,建台水泥高雄左營廠與土地消失6年後再度出現在法拍市場,預計11月9日執行第1次法拍。
台北市都更處今表示,自2019年1月31日發布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以來,由台北市政府協商促成都更代拆協調成功案例再添3例,顯示北市在執行代拆的真誠磋商前置程序有顯著的成效。 都更處表示,案1為「大直北安段代拆案」,其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劃案於2020年4月3
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與永貞路386號巷交叉口都更案今日舉行開工動土典禮,實施者及住戶偕同新北市府副市長一同見證,特別的是,該案歷經新北市協調整合住戶4年,並為釘子戶媒合尋找合適店鋪營業地點,最終找到滿意落腳處才達成共識,未來8棟30年老公寓將興建為共125戶的
台灣不動產交易糾紛時有所聞,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統計,去年全台最常見的不動產糾紛案例前5名依序是「房屋漏水問題」、「施工瑕疵」、「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定金返還(含斡旋金轉成定金)」、「隱瞞重要資訊」,房市專家建議民眾購屋前務必做好功課,避免未來產
富邦集團「起家厝」不都更了!富邦金昨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公告,原擬將台北市仁愛路、建國南路交叉口,帝寶斜對面的「起家厝」富邦產險大樓進行都更,但因作業延宕,富邦產險擬撤回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簡化都更申請程序、明確獎勵內容。針對俗稱「釘子戶」的都更不同意戶,建立「3+1」程序,只要有爭議,就強制舉行聽證,經實施者、地方政府協調不成後,才能由政府代拆。為強化都更動能,三讀條文新增「政府主導都市更新」
馬政府在2011年放寬國內營建業赴中國的投資上限,使得營建業從2012年起蜂擁至中國投資,但因房地產向來算是屬地產業、較具排外性,且國內業者不熟中國法令、稅務,加上中國動不動就對房地產進行調控,赴中投資的房地產業者大都吃了悶虧回台;以上市營建股為例,西進賺錢
廣告才子范可欽位於板橋新板特區豪宅「東方明珠」,原本今日要以底價6364萬元由台灣金服執行第一拍,先前范可欽為保資產,用11年租約想增加拍賣難度,但此案今日公告延緩執行。法拍業者推測,應是債務人跟債權人已在協商償還方式,但尚未討論出結果,先以延緩執行處理。
廣告名人范可欽新北市豪宅「東方明珠」再度流入法拍市場,根據台灣金服公告,將在本月21日再次拍賣,據了解,范可欽因財務因素導致房產淪落法拍,於三拍時與銀行協商臨時喊卡,此次將以底價6364萬元再次拍賣,而根據台灣金服公告,范可欽在去年1月3日以月租金4萬元出
前立委蔡家福土地交易糾紛一案出爐,二審不起訴處分確定。蔡家福2014年遭捷年建設董事長呂台年指控,2008年牽線交易基隆大武崙一筆土地,涉嫌隱匿交易資訊並一地兩賣,分別遊說呂台年和樺福建設張綱維購買同筆土地,並向呂台年詐取3.75億元頭期款,蔡家福於2014年
糾紛問題: 「消費者委託仲介業者購買不動產,主張簽定不動產購買意願書時,業者未提供契約審閱期,且未告知建物增建、有無天然瓦斯及鄰近有寺廟等,導致消費者不知情而與賣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致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