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南韓揭發了一起震驚全球的「N號房」事件。犯罪集團利用加密通訊軟體,創建多個聊天室,並以收費的方式向會員提供女性遭脅迫拍攝的性虐待影片,受害者中包括16名未成年者,共計74人,會員數量多達26萬人。這一事件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的嚴重性,也讓人們開始關注網絡世界中的黑暗角落。
過去江湖騙術有一口訣:「信者以信度,迷者以迷度」人在面對一件迷惑事物時,容易產生「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二分法。故孟子又曰:「君子可欺之以方」。只要你用對方法,任何人都可以騙,只要你用對策略,什麼人都騙得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在民眾的心中,大多數人都認為詐騙受害者之所以會被騙,無非是「非貪
政府積極研提並審議打詐四法,最迫切期待的就是詐欺犯罪防制條例(打詐專法),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除了可作為在台灣的明確反詐窗口外,更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管理透明度,社群媒體若不配合,最重可開罰二千五百萬,甚至降低流量、限制存取網站,此因當前「利用社群平台刊登
轉眼20年過去了,詐騙集團依舊橫行迄今,筆者於90年代因曾偵破多起詐騙集團案件,而獲指派參與「打擊詐騙犯罪跨部門協調會」。當時與會人士有:內政、法務、交通、財政部等單位之官員,會議後翌年責由警方成立彙整機構,於是「165專線」因運而生。詐騙犯罪造成民眾財物損失及人心互不信任,早期詐欺犯罪均有真人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