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力拚在本會期三讀,本條例要求「域外社群媒體必須設定法律代表人」,進行「類落地」義務,值此重要時刻「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透過貴報表達支持政府打詐,但認為法條有模糊之處,可能衝擊本土廣告產業的競爭力,基於建置系統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因此希望可新增「日出
端午連假期間,週日上午,一名中國籍男子駕駛快艇,從台灣西部外海,闖入淡水河,在渡船碼頭和交通船擦撞。海巡署在淡水外六海里,發現可疑目標,獲報後趕抵現場逮捕,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中國人駕快艇直闖北台灣航運樞紐淡水河的首例。海巡署官兵們及其設備,都專注於對台灣國防海防有重大危害的大型中共軍艦,但
台灣目前在自駕領域的工業能力,應該已經十分足夠了。但我們不需特意去發展大馬力、爆發力強的車款。相反地,我們應該著力於發展貼合市場需要的電動車產業,並且先由內需型車種做起。依個人看法,有鑑於近年來AI以及AIoT、IPV6和5G裝置與應用愈來愈成熟,智慧型運輸工具早就應該大放異彩了。但是這個預測至今並
廖宏祥/曾任麥道航太駐台代表、戰爭學院榮譽講座前兩週從國防預算的不合理配置,談到台灣國防思維和世界進展脫節。同時由競爭策略支持不對稱作戰,建議台灣應部署極大數量的國造飛彈,並重新檢討巨資造艦的成本效益問題。本週繼續談我國的國防戰略。應有的海岸防衛
上周伊朗革命衛隊在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與伊朗三國交界的霍姆茲海峽中線,擊落了美海軍RQ-4A無人機;原本美國總統川普下令攻擊伊朗雷達與飛彈陣地,而在戰機已升空、飛彈發射艦就位的當下,川普總統取消了飛彈空襲而以無人傷亡的網路攻擊取代。此一衝突,體現了現代戰爭的「創新/不對稱」作戰模式,實足以作為國軍
新媒體世代大部分的人可能都有過類似經驗:一群好友出門,總得在鎂光燈下待上好幾分鐘,因為每個人都堅持用自己手機拍張團體照;或是參加聚餐或慶生派對後,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彼此交換手機中的合照,希望每台相機捕捉到的個人記憶都能回到主角手中,然而這個過程常耗費不少心神和時間,因此好幾次答應分享照片的承諾不小心就
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九月政爭的後續戲碼,逐一謝幕。儘管劇情高潮迭起,但結局一如所料:關說案無疾而終、特偵組屹立不搖、總長也彈劾不成,關說首長及受關說檢察官則是「連彈也不彈」。更慘的是,因應此次監聽風暴而亡羊補牢提出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通保法)修正草案,在四大金剛(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國安
對昆明艦進行低空偵察的美軍P-3C,何以接近至目視距離才被瞭望發現?海軍參謀長稱當時昆明艦實施電磁波發射管制,所以才未即早偵知。此一海軍習以為常的戰術作為,原是建立在台灣周邊海域,海軍可以透過博勝或大成系統獲取觀通系統情資的前提之下;惟此次昆明艦遭遇美軍P-3C的海域是遠在我觀通系統涵蓋範圍之外的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