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區男子楊超智昨天點交房屋時,縱火燒死買家的林姓女兒點交游姓女律師、燒傷買家林姓兒子,楊男自己也命喪火場,因楊男已死,刑事部分將不起訴,民事部分,也因楊男可能沒有財產,其子女也能拋棄繼承,死者家屬不但刑事責任無從追究,民事恐也求償無門。
台中市大雅區男子楊超智昨天點交房屋時,縱火燒死買家的林姓女兒與點交的游姓女律師,自己也命喪火窟,台中地檢署今天相驗遺體時,楊男的子女與前妻,以及林女的媽媽到場,其中,楊男的女兒與林女之母都忍不住嚎啕大哭,一路哭著離開台中市崇德殯儀館,不發一語,拒絕受訪,相驗檢察官則說,偵查結果需要等相驗結果出爐才能
住在台中市大雅區的男子楊超智昨天點交房屋時,縱火燒死買家的林姓女兒與點交的游姓女律師,燒傷買家林姓兒子,自己也命喪火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於崇德殯儀館相驗,楊男之子遮臉不發一語,疾走進入冰庫與相驗辦公室,並未針對其父縱火動機,有任何的說明。
台中市10日深夜發生人倫悲劇,經營咖啡店的許姓男子(未婚),與年近70歲的老母親在家看電視時,許母認為遙控器故障,兒子許男卻認為是母親不會操作,母子為此起爭執,情緒被激發的許男,涉嫌持水果刀猛刺母親兩刀致死,台中地檢署昨天(11日)深夜以涉嫌殺害尊親屬重罪,涉案情節重大等理由聲請羈押,台中地院今天清
昨天陪同表弟妹點交房屋,不幸被縱火罹難的游姓女律師,是高雄市執業已廿多年的資深律師,她具有法學碩士學位,也是具有地政士雙資格的地政專家,深諳房地產相關法律,以及「不動產登記案件」,才會受表弟妹委託陪同點交房屋,卻沒想到因此葬身火場。游姓女律師學經歷相當豐富,具有中正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學位,曾任高雄地
男子楊智超經商失敗,兩年前將位於台中市大雅區的透天厝住所賣給林姓買家,再向買家租屋居住,卻又欠繳一年多房租,法院判決返還房屋;買家的一兒一女林男和林女會同擔任律師的表姊游女,昨天進屋點交時,楊男宣稱要守護財產,當場鎖門潑汽油縱火,林男跳窗逃過死劫,林女與游女、楊男三人命喪火場。
許男案發後臉色蒼白、不發一語 檢方依殺害尊親屬罪聲押台中市十日深夜發生人倫悲劇,經營咖啡店的未婚許姓男子,與年近七十歲的老母親在家看電視時,許母認為遙控器故障,兒子許男卻認為是母親不會操作,母子為此起爭執,情緒被激發的許男,涉嫌持水果刀猛刺母親兩刀致死,他被警方拘捕時,也被自己行為的嚴重後果嚇得無法
游姓女律師今天下午至台中市大雅區,陪同表弟與表妹(委託人)點交房屋,卻被縱火燒死,游女是高雄市執業已有20年的資深律師,還具有地政士的雙重資格,也因深諳房地產及「不動產登記案件」,才會受委託陪同點交房屋,沒想到葬身火場。本報記者透過網路資料,聯絡游姓律師位於高雄與台北的律師事務所,前者無人接聽,後者
2020年底犯下轟動全台的台中市「雙桶屍」命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於以手段極為兇殘等理由,依殺人等罪判處主嫌徐德益2個死刑,其餘共犯無期徒刑或15年不等徒刑,其中,被控用鐵鎚打死女友蔡姓少女,以及共同殺害黃姓證人的共犯王閔正(參與兩次殺人),一審與二審判決無期徒刑,卻被高等法院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
台中市鍾姓男子於去年8月13日下午,取走林姓女子放在餐廳前的雨傘,使用3天半,於同年月17日上午,把傘放回原處,台中地檢署認定他觸犯竊盜罪而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卻認為,鍾男是「使用竊盜」,難以認定主觀上有竊盜犯意,不構成刑法竊盜罪而判決無罪。
上月開車高速撞死矽品工程師,因態度輕佻,而被形容是「叼菸惡男」的台中市李姓男子,本月9日被謝姓女友撞見帶小三,2人嚴重爭吵,謝女潑灑汽油點火,李男全身著火嚴重燒燙傷,台中地檢署將謝女依殺人未遂罪嫌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今天裁定准予羈押,至於謝女的乾哥陳男,也因帶槍到現場幫乾妹妹謝女助陣,檢方諭令
台中市昨天(10日)深夜發生人倫悲劇,經營咖啡店的未婚許姓男子,與年近70歲的母親在家看電視時,疑因遙控器故障,許母對兒子嘮叨時,母子起爭執,情緒不穩定而爆怒的許男竟持水果刀猛刺母親胸部與腹部各一刀,許父也在勸阻時被水果刀割傷,許母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後急救後仍不治,台中市警方已拘捕許男,依殺人
台中市陳姓男子前天駕駛轎車,竟把車停在中市警局六分局何安派出所前馬路,一度造成堵車,員警拍打車窗呼叫,他沒有反應,員警只好打破車窗,見他仍坐在駕駛座上呼呼大睡,原來他徹夜喝酒作樂,上午想開車到公司上班,卻在何安所前不勝酒力而睡著,全案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台中地檢署九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搜索台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等處所,偵辦少年隊田姓偵查佐與張姓偵查佐,利用偵辦刑案的機會,持不實發票,浮報或虛報器材費,詐領區區數萬元的「刑事辦案工作費」,檢方昨天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令各十萬元交保,兩人如果判決有罪確定,將會被免
彰化縣38歲男子吳柏翰於去年(2023年)吸毒後開車,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以時速122公里撞死剛下班的29歲警員高偉倫,彰化地檢署去年5月依「服用毒品駕車致人於死罪」起訴,這是彰化地方法院的第一件國民法官參審刑案,一審判刑8年6月,彰檢與吳男都不服而上訴二審,吳男並指一審判太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
台中街道8日發生一件罕見奇景,嫁到台灣的中國籍陸姓配偶,因違規停車而被警察開罰單,陸女竟然當眾下跪向警方磕頭,還酸言酸語說:「祝你(警察)長命百歲,我有憂鬱症,我有躁鬱症,我崩潰了」、「耍威作福」,但警察並未發怒,而是請家人將她勸離。中市警局六分局永褔派出所長賴進忠說,這起違停開罰案是員警前天(8日
台中地檢署昨天(9日)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搜索台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偵辦少年隊田姓與張姓偵查佐,利用偵辦刑案的機會,以浮報或虛報器材費用的不實發票,向台中市政府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報假帳),檢方漏夜偵辦後,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的「使
葉姓男子重罪服刑獲假釋,假釋期間又賣毒品二次,後兩罪屬於「重罪三振條款」,葉男打官司應刪除他的「重罪不得假釋」,法院駁回確定;美國是最早實施俗稱三振條款的「三犯重罪不得假釋」制度之國,台灣也於二○○六年援用引用此條款的精神,修正刑法第七十七條,犯下兩次重罪(本刑五年以上),假釋時間或執行完畢五年內,
重罪三振條款發威 葉男確定不得假釋 再關11年3月葉姓男子一九九五年間,因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等重罪入獄,假釋出獄後,又在假釋期間賣毒品二次,判刑七年十月與九年,這兩罪屬於「重罪三振條款」而不得假釋,葉男提起行政訴訟,以不得假釋將造成他坐牢比無期徒刑重犯還久的不公平狀況,聲明他的資料應刪除「重罪不得假
陳姓男子與共犯於二○二一年間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於南投縣犯案,南投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陳男犯下二十一次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名,每罪判刑一年一月至一年四月,宣告刑高達二十三年九月,應執行刑卻僅三年二月,南投地檢署上訴二審,質疑是等同打一三折的大優惠,犯罪愈多折扣更高,二審卻認為數罪併罰不是「商品」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