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爭議的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引發動盪不安,接著除了覆議與釋憲外,另一個戰場就是所謂總統到立法院的國情報告是否需要答詢。過去我們都從國會質詢權的角度思考這個問題,以致陷入一問一答或統問統答的困局。大家卻忘記總統的國情報告可能是一種元首權,若是屬於元首權的憲政運作邏輯,就不宜全然用行政與立法分權制衡的角
五二八擴權法案通過,曹興誠做出最佳註解「青鳥不吃老鼠屎」「公民拒絕服從毒國會」,國眾兩黨違背程序正義三讀硬闖通過,民眾的憤怒自會尋找出口,為什麼重要法案這麼急?曹興誠:十六位隨傅去中國的立委回台後急推爭議法案,合理懷疑傅崐萁見了王滬寧後配合中國統戰。
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章「文件調閱之處理」,九個條文都在規範立法院行使文件調閱的權限,然而國眾兩黨推動的修法則把章名改為「調查權之行使」,大翻修的過程除了微踩煞車,納入民進黨參採釋字第五八五號「尊重其他國家機關受憲法保障獨立行使之職權」的再修正動議外,修正條文似已粲然大備,擁有三權分立國家賦予
立法院擴權牽涉違憲和反民主。國家大事不宜操之過急,而應集思廣益。立法院不尊重程序公正,已是違法,更貶低民主精神,導致內有鬧劇、外有抗議。制定新法供人民和國家遵守的政府機構,更應以身作則。台灣的五權憲法設有保護民主的制衡機制:每個權力都是獨立的,同時受其他權力的限制。調查、彈劾行政院官員的權力,其實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