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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如今真的不知該從何說起。如果在二十年前,或許想講一千句,即使在十年前,大概也能講五百句,不過那些時間都過去了。大概只能說說在這「過去」裡,一些相當自我的、小範圍的重新認識。二十幾歲寫短篇小說時,在語言表現與結構上我都有明確的審美傾向,這裡的「明確」兩個字就是直白的「顯明」而「確定」,你客氣一